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效对接离不开政府强力推动

2013年11月01日 09:49   来源:经济日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需要金融的支持,同时也为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就全球产业革命而言,每一次产业革命的兴起无不源于科技创新,成于金融创新。

  实践证明,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是社会变革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引擎。在当前全球孕育新一轮创新竞争高潮、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加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是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选择。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

  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离不开政府的强力推动,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创新为手段,以增强科技金融体系的资源集聚效应和资源配置功能为出发点,高起点规划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有效促进科技金融高效融合与互动发展,构建自主创新坚实基石。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风险投资与孵化平台的联动机制,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价值发现与提升。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基地,以资本为纽带,积极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各类专业的孵化器,建立循环经济示范区等专业孵化器,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积极吸引金融、证券、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园区,为创新企业融资、风险投资、企业上市、股份改造、股权退出等提供中介服务,通过中介机构对园区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股改工作,吸引一大批创业投资资金支持园区内有发展潜力的在孵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孵化接力”,支持科研孵化实现高速增长,走向资本市场。

  二是加强科技信贷服务顶层设计,设立专为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的科技银行。针对现有商业银行难以承受科技企业融资的高风险问题,采取折中解决的办法,组建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银行。科技银行处于风险投资与普通商业银行中间地带,是专业化的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成长过程中资金匮乏、信息不对称等现实问题,提供促成产业化金融工具而创设的新型金融机构,可以弥补现有银行体系及银行功能上对高科技创新支撑不足的缺陷。具体来看,当前可以依托武汉东湖高新区等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筹划设立政策性科技银行,专门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及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三是探索“投贷联盟”业务创新模式,打通风险投资、信贷资金与科技企业的资金链。技术成果具有无形化和难以评估的特点,因而高新技术成果的应用转化初期难以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而获取融资。然而现有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十分有限,大量的银行资金又难以进入科技企业,因而打通风险创投、银行信贷与科技企业之间的融资通道非常必要。可以探索“投贷联盟”的业务创新模式,投资机构与金融机构联手合作,由创投机构给予企业科技成果股权资金,企业以此资产为依托取得银行贷款,从而实现商业银行对高风险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通过股权、信贷方式一揽子解决科技企业的资金问题,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和空间。同时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做大了高科技市场蛋糕,进一步夯实了金融市场的经济基础。

  四是全力建设新三板市场,完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风险资本获取投资收益的途径是将手中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从而取得回报,风险投资基金要实现增值和循环流动,就需要有便捷的退出渠道。新三板市场是较为合适的实现各类股权资本退出的途径,其重要作用之一就是负责全面接收来自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公司,为它们提供继续转让的机会。当前应充分利用国家扩大新三板试点的政策机遇,依托试点园区丰富的高科技企业资源,优选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完善制度规则,积极开展股权交易流通试点,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

  五是提升政府的社会系统风险分担功能,构建系统高效的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实现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高效运作,离不开各参与主体之间良性的风险分担机制。科技企业主要承担技术创新风险,风险投资承担资本风险,政府则应从社会系统风险的角度,承担相应风险。为降低科技创新的社会系统风险,政府应从加强公共服务和资源投入的角度,深层介入科技金融体系。政府出资和银行建立贷款补偿金,对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违约贷款提供补偿,进一步降低银行信贷在促进科技创新中所承担的过度风险。建立保险保费补贴机制,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措施提高投保科技保险的积极性,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保障机制。同时,政府还应营造有利于科技、金融人才集聚良好的工作、生活和文化环境,在户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住房保障方面倾斜,降低人才流失风险。

  六是依托互联网金融优化传统金融模式,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和应用,传统金融模式也面临着变革。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本着“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往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对传统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当前一方面应在传统金融组织形式中渗入互联网元素,大力发展各类互联网金融应用模式,开展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另一方面则应从创新的角度颠覆传统金融服务理念,着力扶持发展P2P、O2O等网络金融模式,推进网络信贷平台建设,降低资金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

  (刘海虹 陈 进 作者单位: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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