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油市“7.9”盘江大桥垮塌事故调查,10月30日有了最新进展。在最高检的挂牌督办下,由四川省检察院会同绵阳市检察院成立的专案组发现“盘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中存在借牌中标、非法分包、无证施工、监管不到位、未按规定验收等问题,导致工程偷工减料、不按设计图施工,盘江大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10月3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说起来人命关天,做起来人命轻贱。2013年7月9日11时许,江油市政府盘江大桥在维修加固启用后不到5天便垮塌,事故造成6辆汽车坠入水中,5人死亡、7人失踪。数百万的维修款,伴随着鲜活的生命,一起打了水漂。桥沉入江水,盘根错节的贪腐与失职渎职却浮出水面。在盘江大桥垮塌第17天后,负责维修加固盘江大桥的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总工程师杨荣国自杀身亡。尽管警方未公布原因,一波三折的事件早令人浮想联翩。公道自在人心,传说一语成谶。
尤为吊诡的是,尽管在舆论及民意的铿锵质疑之下:8月2日,绵阳市(江油市为其所管辖的县级市)对盘江大桥的垮塌原因依然脸不红心不跳地给出另一种解释:在“聘请北京等地的国内部分桥梁专家分析鉴定后,认为桥梁垮塌是由洪水冲刷桥梁基础引起的,由于连续强降雨,事发时河段洪水流量大,含泥沙量大,流速快,不断冲击桥墩基础,造成桥墩基础脱空,致使桥梁垮塌,是一次突发性的自然灾害”。今天看来,这是活脱脱的敷衍民意而自扇耳光。
于是问题接踵而至:一者,大桥倒了,真相之前,地方部门、甚至是上级地方部门,何以为了一座桥而如此为不堪的内幕而背书——楞是把一场天怒人怨的祸事,推给百口莫辩的“自然灾害”?在这种弥天大谎中,哪些“桥梁专家”被赎买了职业操守与人格、哪些职能部门出卖了良心与官德?
二者,借牌中标、非法分包、无证施工、监管不到位、未按规定验收……今日曝光出的种种症结,触目惊心又沉疴累累,几乎每个环节都能窥视到权钱苟且与权力不作为的魅影,那么,这么一座在汶川地震后还能获得世行贷款的大桥,此番修缮工作怎么就找不到一个靠谱的监管者?
海恩法则说,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换言之,桥不是一瞬间垮掉的。与其说它垮塌在质量问题上,不如说是垮塌在权力失范之下。更让人担心的是,在招投标事件上如此李代桃僵又胆大妄为,出事儿之后又能一度风雨不透地安然无恙,如此“通关”的逻辑,难道仅仅在这一座桥上面闪现?当年白纸黑字掩饰真相的声音,已经被历史佐证为别有用心的谣言,只是,问责何在、罚单何在?
桥塌之前,“人祸”为何了无痕迹?这个问题,可能更值得警醒。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