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推进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社会救助制度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在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在会见记者时,就承诺要编织一张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养老保险、住房等,努力逐步把短板补上;还要坚守网底不破,通过完善低保、大病救助等制度,兜住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就是在践行当时的庄严承诺。
近年来,我国在社会救助方面已做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保障不够、落实不力、制度“碎片化”等问题,仍有部分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成为社会幸福指数的“短板”,民生政府的“软肋”。只有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守住社会的道德与心理底线,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此次会议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有针对性破解难题的决心,在部署安排上突出了全方位、多措施,既要扩大覆盖面织大网,又要保证网的安全、坚韧,充分发挥兜底作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着力消除“盲点”。要从政策层面为困难群众提供各项援助,及时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难题;要加强救助信息平台建设,不让困难群众因为社会的遗忘而感到绝望;通过各类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和动员社会爱心、慈善力量参与,共同救助身边的困难群众。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通过全面、细致的工作,保证困难群众受助及时。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划定基本生存线,并以此为尺对城乡居民进行统一“比对”,对线下的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必要的照料,防止“漏助”;要经常深入群众,特别是各地民政部门,对当地群众的生活状况要有基本了解。
要构建以政府为核心、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全民救助网,还需确保政府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有效,增强民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与支持。为此,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责,对救助资金、物资使用管理情况加强核查监管和相互衔接,不及时履行救助职责,以及骗取、挪用、侵占救助款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建立健全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失业、义务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社会救助制度,对促进社会公正,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果实,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