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为困难群众买重大病保险”值得效仿

2013年01月21日 08:09   来源:红网   毕文章

  提高社保待遇;新增公交线路20条;为20万困难群众买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昨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今年将再办十件民生实事。(1月20日《新快报》)

  广州市为20万困难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这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这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利民举措,这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实际行动,这是上鞋不用锥子——真(针)好!各地政府难道不应该效仿吗?

  困难群众的生活本来就是天上裂缝——日月难过,一旦患上了重大疾病,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等着阎王爷随时召唤了。虽然说有些困难群众享受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可是,因为社保有着局限性,对重大疾病根本就速手无策。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报销是先支出再补偿,而且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社保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

  重大疾病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二是治疗花费巨大;三是不易治愈。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患者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患者的医疗支出负担。

  国家卫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重大疾病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老百姓踊跃参保。然而,困难群众根本就没有能力购买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各地政府有什么理由坐视不理呢?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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