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其中提出,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10月27日《楚天金报》)
关于公务员廉洁年金年度,此前有学者已有提及,这次上升到“路线图”层面,无疑表明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其思路和动议无疑值得肯定。不过,在笔者看来,国家公职人员能够始终保持权力谦抑,做到不贪不腐“永不沾”,进而实现全身而退,就是最丰厚的“廉洁年金”。
我国执政党的理念和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理当奉行的行为准则,廉洁奉公是本分、底线,是最基本的“达标”。额外的廉洁年金奖励,某种意义上让不廉洁变得心安理得、习以为常,而廉洁只是一种为了追求奖励的高境界,难免会给人党性原则要求降格的误解。
廉洁年金年度,实际上雷同于个“高薪养廉”,就是给出一个年金待遇激励目标,促使公务人员从算经济账的角度,约束自己的私欲冲动,避免得不偿失。一方面,目前我国公务员阶层收入普遍、明显高于平民工薪群体,处于社会分配金字塔的中上端,工资偏高、福利偏好,最近有媒体调查披露,广州公务员人均年工资是社会平均数的2。79倍,这清楚地表明已经处于“高薪”状态;另一方面,近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表明,涉案金额呈现出显著攀升趋势,动辄数百上千万甚至更多,可见,只要贪欲得不到有效扼制,高薪、年金未必养得了廉洁。
当下,群体收入相差悬殊,尤其是公职人员在职时收入福利高,退休后待遇同样显著高于其他群体,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平与和谐的一大关键因素,在双轨制改革方案确定并落到实处之前,再推廉洁年金势必进一步拉大差距、加剧不公,拉大执政者与普通民众的距离,不利于社会公平体系的构建和凝聚民心搞建设、谋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惩治力度,让不敢腐、不能腐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加强信仰教育,抓好队伍纯洁,让勤勉为民、克己奉公成为公职人员共同的觉悟和品格,或是反腐倡廉的根本路径,也只有坚持做到一如既往地远离腐败、党性立场不变、为民本色不改,退休后才能无愧于人民群众提供的那份“廉洁年金”。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