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车3分钟即熄火:勿以善小而不为

2013年10月25日 07:06   来源:中国青年报   舒圣祥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规定,“鼓励环保驾驶,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提倡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3分钟以上时熄灭发动机。”这一规定是否合理、可行?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为此举行了立法听证会。此前,北京交通大学完成的实验证明,熄火90秒和3分钟怠速对比,排放和油耗显著下降。(《新京报》10月24日)

  研究表明,汽车在怠速状态下,PM2.5的排放是顺畅行驶时的5倍以上。一些大型车尤其是柴油车,怠速时往往是颗粒物排放较多的时候。根据北京市交通行业节能减排中心的实验,如果全市所有驾驶员都采取绿色驾驶,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109万吨和879万吨,节约汽油34万吨。所以说,停车3分钟熄火,对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很有意义,是绿色驾驶的应有之义。

  频繁停启在理论上可能会对发动机和电瓶形成磨损,但在机动车的正常使用寿命内,这种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节省燃油的效果倒要更为明显一些。只不过,很多人可能不会在乎节省的这点燃油,就像很多人在家习惯了多开几盏灯一样。需要强调的是,在现实的经济利益考量之外,这更是一种可贵的节能环保意识。停车3分钟即熄火,更主要的价值不在于省钱,而在于践行绿色环保的理念。

  虽然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都有停车3分钟不熄火会被罚款的规定,但在网上,有人仍将北京拟定的这一新规称作“吃饱了撑的”。甚至有专家也认为,“解决污染非常重要,但需要的不是一些无关痛痒的举措”。其实,只要有助于解决污染,任何看似“无关痛痒”的举措都是值得尝试的。关停污染企业、大幅削减公车,这些当然很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停车3分钟熄火就毫无价值。

  勿以善小而不为,看似微小的善行聚拢到一起,也是一种改变的力量。当然,很多人之所以对“停车3分钟以上熄火”这个规定有偏见,大概是因为对“罚款经济”的厌恶。确实,如果只盯着秒表看,3分钟没熄火就冲上去开罚单,那就背离了政策本意。但是,这样的“罚款经济”因为和人力成本不成比例,并不用过于忧虑;更何况,只要你能养成停车就熄火的习惯,又何忧之有?

  作出这样的规定并不是为了“罚款经济”,而是为了对驾驶员进行提醒和约束,使之逐渐养成停车3分钟以上时熄火的习惯,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不要只是为了质疑而质疑,支持节能减排需要所有人一点一滴的“贡献”。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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