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的《财经》杂志刊出封面文章:中国“裸官报告”,详细阐述了“裸官”的概念、发展、外逃途径及潜在危害。其中提到2000年至2003年,归案的潜逃境内外的贪官人均携款约430万元;2007年,人均携款约540万元;2012年,人均携款约480万元。平均下来人均携款近500万元。(10月16日《郑州晚报》)
近一段时间,官场可谓“屋漏偏逢连阴雨”,除选人用人等乱象外,又爆出吃空饷、贪污受贿等丑闻,仅抓外逃贪官,我国6年追回赃款540亿,挖出一个又一个裸官“硕鼠”,让人瞠目结舌。有网友说,这可能只是贪污腐败问题的冰山一角,如果进一步查下去,说不定还能查出更多、更大的问题。网友的猜测虽无依据,却符合逻辑和情理。
“裸官”一词最早出现在2008年网络世界,意思是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官员。一个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官员,居然将自己的家庭安置在自己理应忠诚的党和政府管辖之外,并且这官儿还当得风生水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黑色的幽默。
“裸官”硕鼠成群的症结在于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全球范围内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交流的深化,移居国外甚至取得外国国籍早已不是罕见事,“裸官”作为普通公民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因为其担任公职就剥夺其合法权力;但同时不可否认,“裸官”是廉政风险爆发的高危群体。一方面,也是裸官硕鼠成群发生的根源——“裸官”的经济人属性使得其与普通群众之间激励不相容现象的存在,“裸官”对于党和国家忠诚度的下降是一个重要的内因;另一方面,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全球范围内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交流的深化都给“裸官”廉政风险的发生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而我国行政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及具体监控机制的缺失都加剧了这一风险。
堵住反腐败的制度漏洞,对那些具有人事权、财务权、审批权等重点岗位,切实落实财务、审计、审批等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有效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让想贪的人,不管是不是裸官,都无从下手。
显然,制度不能总是挂在墙上,不跟踪不问责,日久就会成为“纸老虎”,有如一纸空文。“裸官”们可以利用职务便利,是无忌惮的变大变肥。用制度与监管堵住漏洞已刻不容缓,整个干部队伍都要引以为戒,不容“裸官”硕鼠胡为!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