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在于长久的标杆

2013年10月12日 14:50   来源:荆楚网   谢启东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10月11日新华网)

  50年前,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经验”,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几十年来,在社会维稳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枫桥干部群众能够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矛盾不上交,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实在难能可贵。这是枫桥历任干部和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

  现实中,我们各行各业都创造和总结了一些成功的工作经验,可这些很值得推广的经验往往都是昙花一现。为什么?既有领导干部缺乏干工作的坚韧性的原因,也有“一个领导一个调”的原因;既有领导干部缺乏一任接着一任干思想的原因,也有政绩观错位的原因。有的领导干部不是从工作着想,而是从个人政绩考虑,为了突出自己,哪怕很好的经验也不沿用和借鉴,要搞自己的经验,这样,就让那些好经验失传,成为了“一日红”。这种现象,值得引起领导干部高度警惕。

  习总书记强调“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告诫我们,要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一任接着一任干的思想,把好的经验发扬光大,让先任领导干部创造和总结的先进经验得到推广,为社会服务,让那些好经验也和“枫桥经验”一样,成为长久的标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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