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案不谈房产如何谢幕?

2013年09月25日 07:20   来源:郑州晚报   杨兴东

  今年年初,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被曝拥有3个虚假户口和北京的41套房产,引起全国哗然,龚爱爱因此被称为“房姐”。9月24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06版)

  备受关注的“房姐”案——龚爱爱案终于拉开了序幕,此前新华社“表叔无表”的评论,像是某种谶言,在此案中再度被印证。纵观起诉龚爱爱的罪名,竟无一项与房有关,这无疑让舆论场再度沸腾,怀疑当地法庭审理的公正性。

  但从法理上来说,“房姐”无房却不能证明法院审理不当。因为案件审理讲究不告不理,对于没有纳入起诉范畴的事,法院本就无权过多干预。更何况,“房姐”一案,已经是异地审理,从理论上说,审理不公的可能性已大大减少。因而,解答公众的疑惑,回应龚爱爱的房子问题,只有此案的公诉方有能力做出解答。

  然而,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以及有关部门调查此事的经过来看,公诉方并没有这样的耐心,向公众解读龚爱爱的房子问题。案件最终的起诉罪名,也说明公诉方不认为多套房产,是龚爱爱一案的犯罪事实。当然,也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即龚爱爱用来买房的钱,都属于合法所得,因而谈不上触犯了何种罪名。

  不过,龚爱爱一案,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诉讼案件。它早已进入舆论场,发酵为一个公共事件。所有关心此事的人,都在等着看龚爱爱的房子到底是不是合法所得。传播学上有“沉默的螺旋”理论,其中谈到“意见一方的沉默将造成意见另一方的增势”,公共事件中的社会舆论也正如此。如果公诉方在这样的公共事件当中,缺乏发声,不主动用事实去回应人们的质疑,那链接在彼端的民众质疑,必然如沉默的螺旋一般,越积越大。

  捍卫司法底线,需要增强民众的法治观念,更需要司法机关的积极作为。而后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往往更为重要。因为一次经典的审判,一个典型案例的审理,必将传递许多法治的常识给民众,从而使民众在“围观”之中,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而社会的总体法治水平,也会在一个又一个的经典案例中向前迈进。但反之,经不起推敲的案例,带有瑕疵的审理,传递给民众的印象,却可能是一种案已审、罪未尽的猜想。

  龚爱爱受审,与房无关,“表哥”受审,与表无关。这些巧合的“无关”,难以平复民众的万千猜想。仅以龚爱爱来说,她在北京多达9666.9平方米、合计41套的房产,似乎已超过了一个县级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的收入水平。这样巨额的财产,若说不清、道不明,是不是亦逃脱不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惩戒?据媒体报道,目前,龚爱爱在北京的部分房产,仍在正常对外出租。这似乎意味着,龚爱爱案庭审的结束,或许只是给她的房子打上了一个“分号”,有关41套房产的完整真相,仍欠缺一个合理解答。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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