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跃进:房产中介须扭转“骗子”形象

2016年04月18日 10:54   来源:环球时报   

  在中国,中介机构的口碑一直不佳,而其中又以房产中介机构最甚,甚至有人称其为“中国最让人反感的职业”,这多少将房地产中介妖魔化了。

  当下,房产中介机构的确背负“三宗罪”:虚假承诺、虚假报价和虚假房源。

  虚假承诺是指为了加快房源的撮合速度,经纪人员会对一些细节内容进行虚假承诺,这些细节包括学区、落户等。此类承诺在无法兑现的时候,将恶化卖家、中介、买家之间的关系。虚假报价是指为了规避各类税费和交易环节的相关监管,中介会怂恿买卖双方虚报交易价格,进而促使其快速成交。但如果交易中断,权益被侵害的问题很难得到解决。虚假房源是指中介把低价的房源进行挂牌,但实际上根本没有此类房源。此类低价的因素会诱导购房者前去询价,进而有机会推销其他新房源。虚假房源不仅让交易秩序变混乱,也更难被监管。

  此外,中介机构的制度安排、人员素质等原因,也客观造成了其口碑不佳。首先,在缺乏明显晋升通道的背景下,一切都以“做单子”为考核基本点。中介人员对于公司品牌的维护缺乏长远意识,所以服务方面或比较随意。其次,部分经纪服务带有情绪化的特征,在营销业务无法达标的时候,各类违规现象会增加。

  在现代都市生活中,人们免不了在租房、买房时和房地产中介打交道。这些问题一定范围内的客观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声誉。很多人由此认为中介机构就是骗子公司,或是无交易纪律约束的行业。一旦形成此类印象,那么在买卖双方接触中介机构的开始,就会有很强的戒备心,让交易缺乏信任基础。而消费者对其的偏见,往往让众多经纪人员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加剧了交易中沟通不畅等,又可能进一步“坐实”房地产中介的种种“恶行”。

  在目前市场交易活跃的背景下,有必要重新审视中介机构的角色和地位。对于中介机构本身来说,自我创新是最大出路,也是消除社会对其妖魔化的最佳途径。

  首先,目前房地产行业对从业人员的约束力不强,行业自身应该建立一个全国统一联网制度,如果从业人员违规,应该进行备案等,进而强化行业内约束效力,促使行业更具规范性。其次,跳出简单撮合的模式并创新业务,注重房子的理财、服务性业务探索,使房地产中介向更精细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用多层次的业务结构统筹更多高层人才等等。再次,在企业管理方面,中介机构可以积极打造金牌经纪人的制度,树立行业标杆,也能较好地增强客户对中介机构的信任度,并拉动行业整体提升。

  总之,房地产中介应通过自身改革让社会大众认识到,它不是简单地在做房屋撮合交易,而是系统性地为拥有房产的家庭服务。只有这样,房地产中介及其从业人员,才能摆脱长久被妖魔化的命运,其经济和社会地位才会逐渐统一。(作者是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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