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南郴州永兴县一中的曹和(化名)等5名教师称,因他们的子女这学期未在永兴一中就读高中,他们于9月17日接到学校办公室电话,被要求去该县实验中学交流教学1-3年。曹和等人称,他们如果去永兴实验中学,工资会每个月减少约2000元。(9月23日《新京报》)
因为孩子未在永兴一中就读而受到处罚,曹和等5名教师不是第一个“吃螃蟹”。早在2008年、2009年时,该校就有教师因为子女在外就读遭到类似处罚。永兴一中这种处罚完全属于“霸王条款”,实行这么多年了为啥无人过问?
原来,一切都有章可循,一切都是有言在先。据永兴一中校长刘小勤称,对教师的上述处理属于内部处理,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此其一。其二,永兴县教育局局长陈声繁说,这实际上是一种警示,是留住生源的一种举措。其三,不仅今年5月22日永兴一中教职工就收到了来自校长办公室的短信提醒,而且永兴一中9月11日还有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如此说来,5名教师让孩子外出读书完全属于明知故犯、顶风作案。
然而,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地方保护主义作怪,这是应试教育作怪,这是升学率作怪。无论县委县政府的“支持论”,还是县教育局的“警示论”,以及学校的种种处罚措施,最终都可用一个词概括:乱干!
孩子在哪里读书,是孩子的自由;教师的孩子在哪里读书,是教师的“家事”。动用权力对孩子的自由和教师的“家事”进行干涉,这是行政乱作为。要想留住孩子不外出读书,要想让教师的孩子就在本校就读,除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之外,别无他法。
永兴县出现的永兴一中这种怪象,不是永兴县和永兴一中所独有。放眼一望,此种怪象比比皆是。要减少和杜绝这种怪象,必须三管齐下:一要改革考试制度,把分分分当成学生命根的“一考定终身”,确实应该寿终正寝了;二要改革考核评价制度,坚决摈弃唯分数马首是瞻,成绩好就可以一肥遮百丑,以升学率、优生率、人平分和及格率来考核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历史,确实应该结束了;三要落实教育公平,缩小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让每一个孩子切实享受优质资源、接受优质教育。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