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凌晨,河北定州市西城区芦庄子村村主任刘某闯入区政府打伤多人,记者昨日了解到刘某已被警方控制。此前,刘某私自将村土地低价出售。村民举报后,西城区政府制止卖地行为。(9月14日新京报) 私自卖地遭群众举报被制止,理应认真检讨自己的违法行为,竟然持刀大闹区政府,甚而扬言还带着枪支,如此村主任实在太猖狂,简直无法无天,让人在惊愕之余禁不住追问,一个基层村干部何以如此嚣张? 当地官员透露的一个情节叫人大跌眼镜,由此也找到了答案,现年39岁的刘某,曾在2002年和2006年先后两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入狱,原来是个有“前科”的恶棍!戴着有色眼镜看人自然不可取,但两度犯罪入狱者却当上村主任,委实叫人没法理喻,村民们会选举这样的“混混”当村官吗? 联系此前曝光的极少数村官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事件来看,这显然是基层政权用人不规范、健全种下的恶果,村民自治徒有虚名,而政府确定村官人选往往过于注重势力大小,而不问品德操守,不管有没有替群众办事、为群众服务的热情和本领,结果将极个别地痞恶霸当成“能人”推上村官岗位,定州西城区官员如今可算是尝到了养虎遗患的苦头,当地村民平时的遭殃也就不难想象。 刘某目无法纪,私自卖地不成,悍然刀砍地方官员,终将受到依法制裁而再度“进宫”。痛定思痛,无疑更有必要认真检思,如何进一步规范基层村民自治,确保用好人、用对人,既看能力大小,更看正派与否,必要时还得追究用人失察的责任,从而将选择权真正交给村民,才能避免类似的乱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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