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护车让道本不该成新闻

2013年09月09日 08:21   来源:法制日报     张立美 山东 教师  

  6日,一条微博在网上被热炒,内容是6日上午7点半,在南京玄武湖隧道内,路过车主纷纷为一辆鸣笛救护车让道。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6日的事情事发地点并不在玄武湖隧道,而是在卫岗隧道。当时的情况是前方有车抛锚,后方车辆纷纷往左边拐,而此时救护车恰好在这些车的后面,从后面看上去像是私家车故意给救护车让道,所以让网友产生了误会(9月7日《扬子晚报》)。

  众所周知,不管是从汽车文明和人道主义角度说,还是从法律层面讲,救人性命的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均享有特殊路权,可以优先通过,私家车都必须给救护车、消防车让道,这是无可争议的法定义务。私家车给救护车让道,并不是慈善志愿行为,更不是一种爱心表现。相反,私家车拒绝给救护车让道,则触犯了法律,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可以给予一定的惩处。换言之,私家车给救护车让道本身属于正常现象,是极其普通的小事,不值得也没有必要当做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宣传。

  南京私家车在隧道之中给救护车让道,不管是像微博传言和私家车驾驶员说的那样是真实事件,还是像救护车驾驶员所言只是个美丽的误会。但是,一件本应该是极正常的小事却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赢得了公众的阵阵叫好声,这种现象本身显然就属于极不正常现象,很值得社会反思。

  毫无疑问,南京私家车给救护车让道事件引得社会叫好,主要原因只在于国内私家车给救护车、消防车让道的事件太少了,让普遍现象沦为了难能可贵的个别现象。纵观过去很多报道,看到的只是大多数私家车驾驶员只顾个人行车,无视救护车、消防车的特殊路权,遇到了救护车、消防车,拒不相让,导致交通堵塞,影响救护车救人、消防车救火,甚至还在车中自认为救护车、消防车中的驾驶员、乘车人是利用特殊路权耍特权。所以,现在出现了私家车给救护车让道的事,让本属于正常的事反而显得不正常。

  其实不管“给救护车让道”事件是真是假,传递的是正能量。一方面,“给救护车让道”赢得公众叫好声,说明在公众内心深处懂得私家车就应该给救护车让道这个道理。另一方面,即使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也在微博传播的过程之中,传递了汽车文明,传递了私家车应当给救护车让道的常识,有助于提升国内驾驶员的汽车文明程度。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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