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北京“尖嘴”大黄鸭缘何被调侃?

2013年09月09日 07:19   来源:红网   魏欢

  “宽嘴大黄鸭到北京变成了尖嘴?”前日,大黄鸭在园博园首秀时,多名游客发现,北京大黄鸭鸭嘴与此前在香港展出的有些不一样。(9月8日《新京报》)

  第一位的创新者最引人注目,这是首因效应使然,比如大黄鸭甫在香港展出,就获得了市民极高的关注度。跟随者效仿创新者,也可以制造一定的话题效果,但需适可而止。其前提条件就是,其方法和借鉴的要旨需要符合原创物的制作规范,否则就会落得东施效颦的不良后果,贻笑大方之余也显得做作不堪。

  大黄鸭一时之间成为了内地不少城市竞相模拟的展出物品,市民大开眼界、欣赏这一颇具创意的工艺品的同时,也实感疲乏。因为模拟品与原本作品的形色相去甚远,相似的东西过于原封不动地照搬照抄,就不可避免地流于通俗以至于恶俗,偷师学艺不是轻松地复制,而是要学其旨趣,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大胆地再次创新,这样才有持续的关注价值。宽嘴大黄鸭移师北京,变成尖嘴鸡,不只是官方所解释的受制于天气影响和制作工艺的瑕疵,根本的还是来源于承办方的片面、刻板式引进。

  大黄鸭到处巡展,承办方的技艺不佳和一味追求速度和轰动效果,造成大黄鸭的变身物频繁出现。市民对于尖嘴大黄鸭的调侃不绝于耳,其中的一个主要感受是大黄鸭大多数人都见过,引进来的香港版本不过是在外观上有所创新,有必要如此大肆、高调地宣传、吹捧吗?放着紧要的民生议题不做,有关部们的此种举动无异于形象和面子工程,除了盲目跟风之外,没有些许的社会意义。

  大黄鸭被仿制,本身不是错,问题就在于有些承办方的借机炒作,还在不必要的时刻弄出相异于原品的变形物。要求再次创新可能过于苛刻,但是连同基本的仿制手段和技艺都没有达到标准,山寨都会显露马脚,这不是自欺欺人么?如果创意者为中国人,想必国人的热衷程度会大打折扣,这也侧面地印证了承办方的沽名钓誉。

  大黄鸭原本是创意的产物,可是时至如今却成为刻意炒作的牺牲品,不可不谓之不幸。模仿是为了实质上有意义的事物,而不是凭空臆想,不切实际的跟风还是少些为好,否则就是非理性和不成熟。

(责任编辑:周姗姗)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大黄鸭不是大肥鸭    2014年10月14日
  • ·我们该从"大黄鸭"身上学到什么    2013年08月29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