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政策。该政策明确,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不过经适房住户要按照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值得关注的是,杭州经济适用房的入市或将对目前高企的房价起到平抑作用。(8月17日《燕赵都市报》)
任何资源,只有当其能够自由流动时,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在这方面,经适房当然也不例外。不难设想,假如经适房一旦分配之后,便不能流转,其实相当于经适房资源被一次性独占了,即便房主的经济条件有所改善,甚至搬到了条件更好的商品房小区,却仍然不得不占着经适房这个坑,本该有机会释放并重新分配的经适房资源,也将因此而被限制甚至固化。
从这个意义上说,开放经适房的交易,未尝不是出于让经适房物尽其用,最大限度的满足居住之需这一善意。至于公众所担心的经适房上市交易,有违经适房的保障初衷,甚至从此名正言顺的由公共利益进入个人腰包,也多少有些多虑。事实上,杭州方面放开经适房上市交易,并非对属于公共利益的部分毫无回收考量。既然经适房交易的增值部分55%将由政府收回,经适房至少并未完全成为“泼出去的水”。
不过,既然允许上市交易,其实相当于承认了经适房可以被用于套利。即便是增值部分的55%归政府,但剩下的45%却仍然将系数进入个人腰包。而经适房的本意则是用于住房保障之需,从这个意义上说,经适房与商品房之间的价差,其实都来自公共补贴。即便撇开经适房上市交易本身的争议不论,增值部分的归属,也理应以此来作为分配依据。否则的话,一旦经适房允许上市交易,意味着公共利益可以向个人转移的话,经适房套利有了公开的出口,本就颇受诟病的经适房分配,恐怕更要因为套利方式的公开化,而被各方垂涎。这恐怕不应该是经适房上市交易的政策初衷。
至于说“经济适用房的入市或将对目前高企的房价起到平抑作用”,从增加市场供给的角度来看,这当然是个美好的愿望。但经适房不用于交易,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空置,从这个意义上说,经适房上市交易,其实并不增加住房的总供给。相反,当经适房被用于交易,必然意味着原本用于保障的住房变身为了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减少,会否将更多的购房需求驱赶到市场上,倒是更令人担忧。
事实上,交易型保障房,本身恰与保障初衷相悖。正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保障房真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保障功效,当然不应当把保障房一次性销售,而更应让保障对象充分流动起来,保障最应当保障的群体。一旦发现承租人已经不符合保障资格,保障房便可通过转租的方式实现流转,以最优化保障房资源的配置。而无论是香港的公租房,还是新加坡的组屋,之所以能够在高房价地区承担起保障职能,正在于其“只租不售”的管理方式,确保了保障房的有效覆盖与高效流转。
从这个角度来看,保障房的关键恰在于保障属性,这就决定了保障房不适合上市交易,“跨界”为商品房。无论是从规避通过经适房牟利,还是便于退出调整,“只租不售”,并完善退出机制,经适房才算是名至实归。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