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应针对我国医药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打击,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出司法建议,由国务院出台专门的办法,解决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所产生的各种腐败问题
世界上著名的跨国药品生产企业葛兰素史克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尚未侦查终结,新闻媒体又揭发总部位于法国赛诺菲公司也涉嫌在中国境内行贿。这家公司打着提供研究经费的名义,向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79家医院500多位医生提供上百万元的贿赂。如此大规模的行贿令人震惊。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在世界医药行业举足轻重的跨国企业为什么在中国的医药市场上如此肆无忌惮呢?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时期,各项改革不匹配的现象非常严重,由于体制上巨大漏洞以及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医药代表敢于作奸犯科。新闻媒体披露出来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如果不加快我国医疗体制的改革步伐,尽快地堵塞漏洞,那么,类似这种明目张胆的行贿案还会不断发生。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医药分家改革缺乏后劲,“以药养医”的现象非常普遍。绝大多数医院单纯依靠诊疗费用,已经无法维持日常运转,药品回扣已经成为医疗机构生存的经济基础。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不是在“账外暗中”收受他人的贿赂,那么,不构成犯罪。换句话说,在我国医药行业的药品销售领域,允许折扣的存在。只要这些折扣进入财务并公开显示出来,那么,执法机关不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就使得许多医院在和药品生产企业的代表谈判的时候,公然索要折扣。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将集中收取的折扣作为科研费用,直接用于提高医务人员的福利。部分跨国公司的医药代表为了减少折扣环节,直接举办高端的医疗学术会议,邀请相关医疗机构的医生参加。这种特殊的利益输送关系在我国属于灰色地带,一些医疗主管部门非但不会禁止,反而大力提倡。假如这种现象持续下去,那么,中国医药之间的关系将会彻底被扭曲,医疗市场的资源配置方式将会彻底异化。所以,加快医疗体制改革的步伐,尽快实行彻底的医药分离,是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的根本途径。
西方国家存在同样的问题,但是,西方国家的医药代表不敢明目张胆地向医生行贿。他们通常设立专门的研究基金,或者向大型的医疗基金会捐款,由基金会负责组织各种大型公益类的学术研究会议。换句话说,西方国家采取成立基金会的方式,切断医药代表与医生之间的直接联系,医药代表不再直接接触医生,医生不能直接通过开出药方收取医药代表的回扣。由于中国缺乏公开透明的医药基金会,因此,直接一对一的交易方式非常普遍。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制定专门的法律规则,设立合法的医疗基金会,由基金会定期举办学术会议,邀请医疗领域的专业人士参加。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大提高中国医疗的整体水平,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逐步切断医药公司与医生之间的联系,减少医疗领域腐败现象。
中国已经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反腐败问题上应当履行对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就我国医疗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门的规则,防止由于跨国公司的贿赂行为,导致中国医疗行业整体形象进一步受到损害。跨国医药公司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已经在中国的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法律上来说他们都是中国企业,因此,中国的司法机关对这些企业有充分的管辖权。司法机关应针对我国医药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打击,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出司法建议,由国务院出台专门的办法,解决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所产生的各种腐败问题。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