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天抢救,新郑市72岁的环卫工靳春波还是走了。7月29日下午,正在清扫大街的靳春波突然倒地昏迷不醒,被送到医院时体温高达41.6℃,而当天新郑最高气温是36℃,经诊断,老人患了“热射病”。之后,相关部门决定将环卫工下午上班时间推延至4点。(新民网8月8日)
这些天,全国许多城市持续高温,高温下作业的底层劳动者成为许多媒体关注的焦点,但可惜的是,并没有引起一些城市决策者的警觉。靳春波老人被热死,就是一例眼睁睁的事实。
72岁的老人理应退休在家,享受晚年的天伦之乐,但是,在新劳动法早已发挥效用的当下,“临时工”本质上已经名存实亡,因为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工”才是最符合实际的称呼,但奇怪的是,靳春波老人依然被用人单位称为“临时工”,并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伤保险,如此状况,“退休”一说也就无从谈起。可是不管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情理上说,老人已年逾古稀,理应在各项待遇都落实的情况下,让其退休,而不是让一位老人顶着毒毒的日头,挥汗扫地。老人挥汗扫地这一幕,是不是社会的悲哀?
此外,下午4点之前,天气炎热,应该停止室外工作,这个道理,并非只有死了人才能弄懂的吧?在老人去世之前,为什么不出台这项措施?显然,有关方面在政策上没有做到人性化。
如今,老人去世了,有关方面才急忙行动起来,又是推迟工作时间,又是劝退年龄太大的环卫工,那么,试问一句:早干啥去了?难道,底层劳动者的权益只能用“死”来换取吗?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