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法规层面来看,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已经没有太多禁区,但在实际执行中,“玻璃门”和“弹簧门”依旧存在。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保障政府投入,加强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保障政府投入,加强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促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环节。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的建设,既能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又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同时可以纾缓产能过剩的压力,无疑将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但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钱从哪来”。
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的市场化,是情势所迫,更是大势所趋。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民间投资总量比重稳步提高、投资结构逐步优化,尤其在目前经济发展承压的环境下作用尤为重要,更令人对其接棒新一轮投资主角充满期待。刚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降至20.1%的10年来最低水平,而同期民间投资则实现了23.4%的增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到63.7%,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引导民资进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解决的不只是资金来源问题,更会以其产权相对清晰、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的优势,给垄断性较强的市政建设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并产生“鲶鱼效应”,从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的质量和效率。
从法律法规层面看来,目前放松民间资本准入已经没有太多禁区。但在实际执行中,民间资本要想自如地进入某些行业和领域,还或多或少存在“不能进、不敢进”的窘境。
不能进,是因为有道“玻璃门”——看似毫无障碍,但规则、标准和条件不够明确,“不得其门而入”;不敢进,则是因为有道“弹簧门”——缺少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即使进入也无法获得合理收益,最后还是给“弹出来”。
目前各地市政建设领域市场化程度普遍偏低,也有一些特殊原因。比如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属性强,政府主导投资可以减少资本的逐利性对公共性的挤压,实施对公共物品价格的管控;比如市政管网等领域存在自然垄断性,重复竞争会造成无效投资;再比如市政项目资金初始投入大、持续时间长、投资回报慢,单个民企多无力承担。
但这些问题并非无解。从国际经验看,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大多经历了从政府主导到私人投资再到公私合作的过程,其间已经总结出不少可资借鉴也很成熟的投融资模式,如发行股票、特许权经营、经营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
事实上,这些年我国城市在这方面探索已有不少成功的先例。比如不少城市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中采取了社会资本竞争进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已经成为民资参与度高、多方共赢的范例;北京地铁4号线的投资采取通行的PPP模式,在对项目公益性和营利性进行量化的基础上,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营利性部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了市政项目的持续性和公益性。
所谓“玻璃门”和“弹簧门”,说到底是一道利益关。眼下最关键、最紧迫的是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给民营资本的进入设计出明确的可操作的具体路径,建立起合理的可持续回报机制,将“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的原则落到实处。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性领域,政府尤其应把“错装的手”拿开,把盈利空间让渡给更有活力的社会资本。政府的精力要更多地放在维持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方面,如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如通过对企业提供经济利益补偿、给予适当特许权利、控制关键服务的价格审核权等手段,保证基础设施的公共性。
市政地下管网、污水处理、地铁轻轨等六大城市基础设施重点任务的建设,将至少拉动数万亿元投资,进而激发出新型城镇化建设这一“最大内需潜力”;而以此为契机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则为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市场化攻坚打下基础,从而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这正是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重要意义所在。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