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宁波等多个城市的部分企业推行“带薪高温假”。从7月26日到8月4日,杭州西湖电子集团近千名员工集体放“高温假”,工资、高温补助等照常发放。“高温假”给燥热的酷暑增添了心灵上的清凉,也给高温关怀带来了新的思考。(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进入7月以来,持续出现的罕见高温热浪天气,引发了普遍关注,高温关怀更是热议如潮。
这些年来,整个社会在高温关怀上,已经大大向前迈进了。这不仅体现在高温关怀已经成了盛夏热词,还体现在劳动者已经得到了实惠。就拿高温津贴来说,虽然依然有一些人群望眼欲穿,但就整体而言,相对于过去,高温津贴不仅仅标准大大提高了,而且受益人群也大大扩大了。比如北京市自2012年7月起,就上调了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已经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而在江苏、上海,4个月的标准为800元,津贴也不仅仅是面向机关事业单位,而是面向全体劳动者。
高温津贴是高温关怀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全部。每年高温天气,总会出现几起悲剧。特别是环卫工这些特殊岗位,高温下猝死的并不少见。对于这些特殊岗位劳动者来说,需要的高温关怀就不仅仅是高温津贴,而是工作条件的全面改善,以及在必要时候的“高温假”。比如在“今年最强高温”下,面临41℃的高温,有些工作场所甚至还更高,这时如果不做好防暑降温,如果不调整工作时间、不对有些岗位实施放假,那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而且,高温津贴没有完全到位,也不是不放高温假的理由。两者并不存在递进上的逻辑关系,并不存在先后的价值次序,都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益。从企业角度讲,万一发生事故,损失难以弥补。企业不能抱着侥幸心理,不能无视劳动者权益威胁。当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具备放假条件。但是,能够放假的则应该放假,不能放假的也必须切实改进工作环境,必要时应该给予劳动者额外补贴。
高温关怀不仅仅是津贴,“今年最强高温”下,“高温假”不应该零星出现。换个角度看,这也是双赢之举——正如有用人单位所说,利用“带薪高温假”,企业可以适当“减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而员工假期回来,认同感更高,工作积极性更高。不希望天气继续热起来,但希望“高温假”能够热起来。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