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新能源车需拆除地方保护篱笆

2013年07月31日 07:29   来源:工人日报   文岩

  李克强总理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包括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并提出要求2015年高效节能产品占到50%的市场占有率。此次李总理大力提倡使用新能源汽车,透露出政府或将更大力度地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但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对于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地方保护主义”筑起的壁垒已成最大障碍。在汽车行业,地方保护由来已久,这与汽车业产业链长、汽车产品价值高密切相关。汽车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能为地方带来就业,还能带来巨额税收。因此在向非生产地推广新能源汽车过程中,遇到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障碍,致使推广工作遭遇困境,造成目前新能源车市场发展停滞的尴尬。

  目前,四种地方保护苗头最为典型:

  其一,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是拿地方财政给生产车企补贴,而地方财政收入多来自本地企业税收,这就导致地方政府采取“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做法,对新能源车的补贴范围仅限于当地企业,不对外地车企开放,让不少品牌难以享受到地方补贴。

  其二,一些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将“示范试点”当作招商引资的牌来打。你要在我这里示范运行你的车,就要在我这里投资。一些城市甚至赤裸裸地提出,到他们那里建立组装厂。

  其三,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一些有倾向性、针对性的制度政策来保护当地的汽车企业。如对于纯电动汽车,如果电池容量大于等于15千瓦时,国家将按照3000元/千瓦时来补贴。但有些地方的电池企业能生产出更大容量的电池,那么当地政府就会针对这些企业制定出一些额外的奖励措施。

  其四,如果当地没有整车企业而只有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则会要求进入当地市场的整车企业必须采购当地的零部件。但让一些外来整车企业苦恼的是,当地产的零部件比如电池,很多都没有经过严格的测试,有的即使做了检测,但技术水平远远达不到整车的要求。因此,这也就阻碍了一些外来企业的进入。

  地方保护,犹如一道道隔墙,把一个光明大堂分割成小块,形成隔墙效应,路不通、气不透、事不顺。这种地方保护让示范效果大打折扣,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极其有害。同时会产生很多弊端。地方保护主义会让当前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用工作蜕变为一种政治任务,丧失让车企凭借市场来检验自身产品是否产销对路的效果。一开始就采取地方保护的措施来促使本地车企发展,常常会保护当地技术落后的新能源汽车,不利于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内真正地培育一些大型骨干企业,可能会使得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走上传统汽车产业大而不强的老路。

  因此,业内人士强烈呼吁,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急需拆除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实现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一样的在各地自由销售。只有市场真正放开才能更好地示范,进而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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