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创新体系建设的“软因素”

2013年07月29日 09:21   来源:人民日报   李 研

  “软因素”至少包括了社会资本、企业家精神和决策包容性三方面内容,解决的是如何更好“释放人”的问题

  贴满各式创意照片的涂鸦墙前,不时有工人三三两两走过,与迎面走来的“卞哥”亲切地打着招呼。英特尔成都工厂内再平常不过的一景,却映射出全世界最大微处理器制造商的创新动能。正如“卞哥”——英特尔成都有限公司总经理卞成刚所言,“如果说创新是英特尔的基因,平等就是英特尔的血液。”强调互动与激发的人文关怀,构建起英特尔创新体系的“软因素”。

  我国已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十八大报告更明确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当前正全面铺开的各项建设任务瞄准了基础研究、企业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等“硬条件”,被量化执行相对容易,也确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然而,当高校内仍流行“40位教授争一个处长”,“学术依附于权力”的潜规则势必阻碍创新的火花。因此,革除制度与文化上的弊病,同样是创新体系建设的要义。

  那么,影响创新体系运行的“软因素”包括哪些内容?怎样建设呢?

  理论上讲,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内部相互联系的系统,“软因素”至少包括了社会资本、企业家精神和决策包容性三方面内容。社会资本表现为社会成员间的信任,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缩短知识扩散、整合的时间。企业家精神被“创新经济学之父”熊彼特描述为“创造性破坏”的力量,它与“求稳”的社会心态相对立,指引人们追求变化、大胆尝试、宽容失败,引导人力资本向生产性领域配置,激励“乔布斯”们大量涌现。决策包容性则是指组织内部对于不同意见的接受程度,决策包容性弱时,等级制度具有较大约束力,面对“权威”人们谨言慎行,新思想难以产生和传播;而较强的决策包容性有助于个人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人们在商议、妥协中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软因素”属于无形资产,但对创新体系运行的影响却实实在在。拥有麻省理工学院等高校资源、一度领航美国电脑科技产业的东海岸“128公路地区”,之所以最终被硅谷赶超,有人分析主要原因在于员工间等级结构森严,技术交流缺乏自由讨论的氛围,导致新思想、新理念难以付诸实践。反观孕育了“华为”、“中兴”等“中国创造”领军企业的我国深圳地区,其作为移民城市独有的创业、冒险、包容的文化根基,有力撑起这一区域创新体系。比亚迪创始人王传福曾表示,深圳带给比亚迪最大的帮助,还是“创新的土壤、创新的氛围和精神”。

  夯实“硬条件”的同时,积极培育“软因素”改革,有利于促进我国创新体系的协调发展。例如,为丰富社会资本,可考虑让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上发挥更大作用,把产学研合作更多留给社会去解决。为弘扬企业家精神,应下大力气改革现有人事管理制度,甚至不妨考虑逐步建立“去单位化”的统一社会保障体系,使人力资本在市场机制引导下向生产性领域配置。为提高科技决策的包容性,应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推动科技决策向科学化、民主化方向发展,逐步让“能力本位文化”代替“官本位文化”,突破“学术依附于权力”的制度障碍。

  小平同志曾指出,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软因素”说到底,解决的还是如何更好“释放人”的问题。在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上,让我们沿着阳光照亮的方向走下去吧。

  (作者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后)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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