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土资源部原南京特派办进行卫星督查,发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湖综保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违规用地情况,由此牵出原“新西湖”建设工程占用基本农田、未经科学论证和依法决策等一系列问题。时至今日,这项陆续投入资金20.8亿元的工程,一直被搁置,没有一个人受到问责。(7月17日《法制日报》)
何为“脑袋工程”,即领导在完全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在缺乏科学性和论证性的前提下,盲目的将一些民生工程上马,而最终纷纷以失败告终的项目。余杭的沙滩公园正是在违规情况下的“脑袋工程”。20.8亿元的“天然垂钓场”,让“政绩”足够大,也让百姓足够伤。
走马换人已经让当地政府的领导班子换了一届又一届,无人担责是不争的事实,而这样的“板子”究竟应该打在谁身上,也成为难以断定的理由。按照余杭区委农业和农村办公室提供的一份《关于南湖综保工程后续工作的情况说明》,余杭区南湖综合治保工程项目还在整体推进过程之中,区委区政府将对南湖综合治保工程重新进行整体规划。
10年的荒废,早已让新公园成为了旧公园,未经未经科学的论证,甚至没有依法决策的,实质就是一种主观臆断的违法决策。它的存在为政绩观注入的不是“抗体”而是“病毒”。
资金的来源。重大工程立项需要前期准备的工作可能需要花费的精力和物力比后期建设还要巨大。余杭区的该工程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自然资金的使用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国家没有立项,就意味着一切需要当地政府部门自行解决,是凑东家借西家,还是打起了一些专项资金的主意,这个值得我们深究,毕竟20.8亿元的投入不是一个小数目。
资金的流向。项目违规修建,在启动后,每一笔款项的使用是否又做到了公开透明。盲目上项目为的是拼得一份好的政绩,而同时也寄托这样的庞大项目为自己的荷包很赚一笔,让“残渣剩余”成为自己的“囊中物”。项目都“百病缠身”时,管理方面的混乱可能就更加的毋庸置疑。
资金的监管。独立的收支管理是大项目财务所必须的制度,这既是为了监督政府领导的过分干预,也是为了更好的将民生工程做好。当初,余杭区人大等部门对项目的建设都持有异议,资金的使用有无经过人大等部门的审批?是不是某些领导干部一个人说了算呢?全然架空人大,让拥有监管权的人大失去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十年浩劫”的工程不知道有多少人凭借它“勇攀高峰”,但是不知“病入膏肓”的你们又能够再走多远?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