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土壤污染 保护人民健康

2013年07月17日 07:26   来源:人民日报   全国政协委员 钱冠林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不易修复等特点,一旦被污染,危害极为严重

  近年来,由于土壤污染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多发,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我国受污染耕地面积占8.3%,达1.5亿亩(折算合10万平方公里)。土壤的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铬等重金属,以及滴滴涕和多环芳烃等有机物。

  土壤污染的成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工矿业的“三废”排放。废渣经雨水淋溶污染土壤,废水经河流污染农田,废气(包括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沉降在土壤中累积。二是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农药、地膜的过度使用,造成污染物在土壤中长期残留。禽畜饲料中含有铜、锌、砷等添加剂,长期使用禽畜粪便作为有机肥也可造成土壤污染。三是垃圾围城、围村,污染土壤。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不易修复等特点,一旦被污染,危害极为严重:

  一是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食物安全。土壤污染带来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威胁18亿亩耕地红线,导致粮食和农产品重金属等含量超标,影响食物安全。

  二是危害人体健康。土壤中的重金属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后,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害。

  三是影响社会稳定。土壤污染防治涉及搬迁工矿企业的职工安置,农民经济受损和人民群众健康受损的补偿问题等,如不能妥善处理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防治土壤污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转变理念,建立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土壤污染事件频发是我国环境容量到达临界点的表现之一,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转变GDP至上的发展理念。要把土壤污染防治与转变发展方式结合起来,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要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进一步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健全制度,修订法律法规,完善各项标准。建议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实现土壤污染依法防治、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我国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不完善,有些方面还是空白。要以人民健康、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原则,全面审视、尽快修订和完善土壤污染标准、修复标准、污水处理标准、农产品和饲料安全标准等。

  深化改革,理顺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由多部门“多头”管理。建议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统一协调机制。建立流域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土壤环境损害的赔偿、补偿制度。整合现有环保、国土、农业、水利、卫生、粮食等部门监测网络,实现土壤调查数据信息共享。

  加强研发,开展重大修复工程。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难度大,物理、化学方法成本高,生物方法耗时长。要鼓励科研机构加快研究低成本、易于大面积推广的土壤治理和修复技术,对取得重大成果的科研人员予以重奖。在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开展重大修复示范工程。

  全民动员,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土壤孕育万物,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要形成全民动员、地方负责、部门支持的土壤污染防治总格局。防治土壤污染,保护人民健康,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只有人人重视、从自己做起,才能保护好我们的大地母亲,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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