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毕业季,被称为国内首个“反贪硕士班”的中国人民大学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硕士研究生班毕业,该班24名学生,有13人进入检察机关,2人进入政府机关。不过,他们和一般毕业生一样,也要经过公务员考试或司法考试,只是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对于此前舆论“能不能反腐败”的质疑,导师组副组长何家弘教授表示,反贪硕士班的开办并非专为反腐,而是人大教学改革的需要。(南方都市报 7月10日)
从研究生班因研究方向是“职务犯罪侦查”而被通俗化为“反贪硕士班”,可以看出社会对于贪腐现象的敏感度,以及对规制、惩处贪腐现象的无限期待。虽然如此,培养“反贪硕士”对于反贪腐现行究竟有多大效果,人们大多心存疑窦,更有观点批评“反贪硕士班”只是形式反腐,对于反腐败并无帮助。这种观点或许能够代表很大一部分人对“反贪硕士”的看法。
人民大学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班之所以引发舆论热议,不仅在于其国内首个反贪硕士班的称号,更由于社会贪腐现象不断强制压低人们的容忍底线,一次次使得民众对社会风清气正的衷心愿景饱受摧残打击。而反腐工作仍旧停留在粗放式阶段、尚未完全进入制度化轨道的现实,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民众的渴望更加显得迫不及待。这种情况下,横空出世的“反贪硕士班”,难免就会让不少民众将反贪腐的愿望寄托在这个新生事物上,并对此抱有超乎寻常的期待。这种心理应该不难理解。
然而,所谓“反贪硕士班”只是因为他们的研究方向是职务犯罪侦查,也是研究生学术与实务研究的一个方向,说到底,这个“反贪硕士班”不过是该校因应教学改革需要而设置的,并非专门针对“反腐”而来。再说了,虽说这些“反贪硕士”受到高端理论装备,并且接受了实务培训,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战经验”,在实际的反腐工作中,刚开始他们或许还比不上一名理论水平不高却有着丰富反腐经验的基层检察工作者。这些“反贪硕士”,只有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学以致用,或许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即便如此,对于“反贪硕士”的作用也不宜片面放大。反贪腐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包括“中端”的“侦查”,更包括“前端”的预防以及“后端”的惩处,而每个环节的任务都可以进行细分。“反贪硕士”的研究方向“职务犯罪侦查”,只是属于反贪腐“中端侦查”的一个方面,放在全部的反贪腐系统工程中,不啻大洋中的一滴水珠。这颗水珠虽然很重要,但它却不能代表整个大海。“反贪硕士”只是整个反贪腐系统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将反贪腐工作的全部重任都压在他们肩上,显然有违客观理性。
不妨以正常心态看待“反贪硕士”,给他们充分积聚并释放能量的时间和机会。“反贪硕士班”遭过度解读的背后,寄托着民众对于反腐倡廉工作寄予的热切期待。反腐败工作不能只注目于微观层面的“预防、侦查、惩处”,更须从宏观的层面约束权力,廓清权力的来源和性质,真正将权力束缚在为公共利益服务的畛域里。反贪腐工作要逐渐撇清人治的色彩,走向法治的轨道,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反腐的顶层设计,改善权力结构,优化权力配置,深入权力制衡机制研究,以扩大公共参与深化对权力的社会监督,确保公共权力真正用来谋取公共福祉。另一方面,切实提高制度反腐在实务操作方面的具体执行力,加大科技等技术因素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含量,加大反腐败战线特殊人才的培养,以法治精神强化对贪腐行为的有效震慑。具体来讲,逐步建立官员强制财产申报制度,加快住房信息联网步伐,建立健全官员提拔过程中的责任追溯机制,拓宽贪腐举报渠道的同时加强对举报者的保护,等等,都是反贪腐系统工程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只有将宏观方面的顶层设计与微观方面的具体制度执行有机结合,才能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服务于公共利益的愿望,想必这同样是“反贪硕士班”的共同期待。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