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爆炸案赔偿金何以如此之高

2013年07月10日 09:32   来源:中国网   王传涛

  从本月开始,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受害者赔偿基金“波士顿壹基金”开始陆续发放赔偿金,其中3名遇难者的亲属各自将获得219.5万美元,超过9·11赔偿标准。“壹基金”主管肯尼·范伯格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说,截至当地时间7月8日上午,该基金一共寄出了232张支票,总额近6100万美元(约3.74亿人民币)。(7月9日《新京报》)

  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后,美国政府对受害者的赔偿方案一直备受关注。当所有人看到“遇难者每人219.5万美元”、“双腿截肢者每人219.5万美元”、“单腿截肢者每人119.5万美元”这样一份赔偿明细之后,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除了满意还是满意。更有网友直呼,赔偿“一条腿的零头都比一条人命贵”。固然,人死不能复生,但是,用较高的赔偿金来抚慰死者家属,是每一次公共灾难之后政府挽回公信力并实现“死者有尊严”的最好办法。

  波士顿爆炸案赔偿金何以如此之高?这是一个必须要深究的问题。细细研究一下波士顿爆炸案赔偿方案的出台依据与出台过程,再对照并反思我国慈善体制公信力的重建以及公共灾难的处理机制,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两点启示。

  一是,只有处于“良性循环”的慈善体制,才可能保证实现“死者有尊严”。关于波士顿爆炸案的赔偿方案,笔者注意到有这样几个让我国慈善体制“汗颜”的事实,一个是,“基金将捐款全部用于受害者赔偿”,另外一个是,政府没有出一分钱,大大节省了公共财政。这至少说明,这个基金是独立于政府而运转的,没有多少官方色彩,同时,这个慈善机制能够确保“专款专用”和“财政透明”,而不会出现“层层克扣”等丑闻。

  我想说的是,慈善制度,最需要的就是公信力。公信力,直接决定了一国慈善体制是“恶性循环”还是“良性循环”。在“恶性循环”中,因为慈善体制的不透明,造成公众对于慈善组织越来越不信,捐款数量也会越来越少,最终用到理赔上的数量也会屈指可数。很有可能,政府部门还要自掏腰包为一场灾难进行垫付。而在“良性循环”中,慈善体制因为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和“财政透明”而越来越受到公众的信赖,捐款会越来越多,最终得到实惠的便是受害者——“死者有尊严”,也便不会成为空话。而政府部门,既省时省力,也能得到市民们的赞许。

  二是,“同命同价”,在处理公共事件时,应当是一个原则性的东西,而从来不应被放弃。在我国,对于事故之中伤亡人员的赔偿往往以“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划分赔偿类型。这是典型的“同命不同价”或说“同命不同权”。而每一个个体,都是有尊严。这个尊严,不应该有任何差别。面对一场突出其来的公共灾难,所有的施救部门不应有任何“偏见”。所有的层级化,都应当以“伤亡”的程度和“住院花销”作为制定赔偿的唯一依据。只有这样,生命的平等权利,才会得到体现。

  前段时间,我国发生了几起惨烈的火灾。死者伤者不在少数。然而,对比而言,地方政府对于事件的处理,有些难以让人理解。比如,在吉林养鸡厂的火灾事故处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对每个家庭成立“工作小组”进行维稳的做法,既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又可能让死者和伤者的家属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对照波士顿爆炸案赔偿方案,政府部门必须反思“如何重塑我国慈善机构公信力”和实现“同命同权”的这几个问题。如其不然,费力费钱还讨不公众的叫好的事就会越来越多。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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