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保护,面临困难重重。官厅水库的遭遇,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真实的样本。从中可以看到,水源地污染,其实不仅仅是保护的问题,更多的是发展的问题;水源地保护,也不是哪个地区、哪个部门的事,更多地关系到整个国家、整个社会。
保护水源地,关系到千千万万的人们能否喝上放心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个人,在现实利益面前,这些宏大的命题、责任似乎又变得虚无缥缈、不堪“私”字当头的轻轻一击。
地方要GDP、企业要利润、个人要致富,在这些赤裸裸的利益诉求面前,青山绿水显得无能为力,只能默默地看着污水、垃圾排进江河湖泊,看着一个个水源地消失。然而,一小部分人破坏生态环境的代价,却是更多的人、用更长的时间来承受污染之痛:北京曾下大力气挽救沉疴不起的官厅水库,但时至今日,官厅水库也没有恢复水源地功能,只能作为应急备用。
责任和利益的天平之所以会失去平衡,是因为缺乏法律的约束和机制的调节,因而让逃避责任的污染者得益、守法负责的“老实人”吃亏。必须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体制机制的确立,在责任和利益之间架起桥梁,才能约束地方和企业的行为,改变责任和利益不对等的情况,要让该负责的负起责、让不该赚的“昧心钱”赚不了。
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必须改变污染者违法成本太低的局面。最高上限区区几十万元的处罚,远不足以覆盖其守法所付出的成本,难以起到震慑作用。要把污染的治理成本、恢复生态功能的环境代价考虑进去,让污染者获得的那点利益在违法成本面前“乖乖低头”。要建立起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并严格执法,让污染者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样,环保技术和产品才大有用武之地,环保产业才能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同时,必须建立起生态补偿的利益机制,协调好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应该认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要让欠发达地区可以通过输出这种产品、服务获得经济补偿,进而支撑其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发达地区应该帮助水源地建立起保护区涵养生态,调整产业结构减少工业点源污染,发展生态种植、养殖业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地区之间不能搞以邻为壑,要“先富”带动“后富”,协调发展才能共同进步。
当然,水源地保护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既关系到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又涉及跨地区、跨流域之间的利益格局整合。这无疑对属于上层建筑的制度、法律,以及执政者的智慧提出了严峻挑战。只有拿出改革的勇气,痛下决心、真抓实干,“美丽中国”才不会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杜 铭)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