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视频走红网络,视频显示,一男子在拍摄警察执法过程后被警察要求回派出所“了解情况”,男子坚称“自己没有违法”予以拒绝,僵持不下时,男子称“你们要这样,我就要发微博”,结果警察全走了。珠海警方表示,现场交警属正常执法,微博中文字所述并非事实。(6月24日《南方都市报》)
男子拍摄交警执法过程,而被警方要求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可这位男子予以拒绝,结果男子一句“我要发微博”让交警全走光了。这似乎让“我要发微博”变得很厉害。 不过,据警方解释,避免围观阻碍交通才离开,似乎是交警作出了“牺牲”。
应该说,任何公民都有配合警方调查的义务。不过,这位男子提出的要求——“带我回派出所,要先给我证件”很是正常。事实上,警方并没有满足该男子的要求,本来,要带公民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就得先出示证件,这是最起码的执法程序,可这些交警却是没有做到。这无疑折射出交警的执法存在“瑕疵”或是“不规范”。更重要的是,该男子只是拍摄交警执法过程,如果执法很规范,就不怕别人拍摄。而带男子回派出所调查,又能调查什么?毕竟这位男子并没有违法。如果因为公民拍摄了执法过程就要将其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这就有权力滥用的嫌疑。
“我要发微博”,这是一句很寻常的话,也是一个公民最为普通的动作,可竟然能够逼退警察,这显然不是幸事。即便是如警方所说,为了避免更多不明真相的人围观聚集,阻碍交通,影响执法,但如果警察的形象在公众心目是高大的,何惧围观?即便是围观了,围观的群众也会作出正确的判断,正因为警察的形象在公众心目中并不是那么“正”,如果遇到“导火线”,则很可能演绎成“群体性事件”。这恰恰是警方要反思的。
退一步说,公民要发微博,也是公民的权利,警方担荡荡,就根本用不着紧张什么。相反,发了微博,反而更能够说明问题,反而更能够客观地看出警方执法的公正。当然,前提是警方的执法过程是规范的。
“我要发微博”,其实并没有多少能量,只不过是掀开“有图有真相”的一扇“窗”,只不过是一种“还原真相”的方式,只不过是公开信息的渠道。并不具有“特权”性质,更不具有“超越神话”的能量。当然,警方退了,也未必就是有问题。对此,我们自然不必过于夸大“我要发微博”的力量。正确的做法,谁要发微博,都请便,警方执法规范,本就不怕发微博,而且还应该喜欢、鼓励公民发微博,让警方的执法变得更加“光明正大”,变得更加规范。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