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系统规范革新,迫在眉睫

2013年06月25日 08:07   来源:中国网   李晓亮

  又到露胳膊露腿的夏季。而每当眼角余光,扫过胳膊上密集的陈年针眼疤痕区时,儿时防疫记忆,是否会适时浮现?

  反正我记忆中,有一次打预防针经历,实在刻骨铭心:记得是初中,至于接种何种疫苗,是否免费,已记不清,反正是学校统一要求。正上课,进来几个医护人员,托盘就放讲台上,然后下来一个个注射。轮到我时,针头扎进还未及注射,前面出状况,护士竟任由注射器吊在我胳膊上,就抽身回去。回来发现我也正流血,慌忙拔了针头,“防疫”就算结束。

  除了白挨一顿扎,放了一点血,给实习生练了练手之外,不知防疫有何效果?现在看新闻才发现,这种“就摊在桌子上,来一个孩子打一个”的乡村防疫,本身就不符合严苛的疫苗相关标准。

  疫苗本身特性决定了目前不存在百分之百安全的疫苗。我国每年疫苗预防接种达10亿剂次,即使按照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公布的不良反应概率是百万分之一到二,也意味着每年要有超过1000个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6月24日《南方都市报》)

  置于全国公共卫生体系,这数字或微不足道,但对当事家庭而言,却是百分之百的苦痛。近几年频发的疫苗安全事件,让人不能再无视疫苗系统的某些风险因素。普及有关疫苗的风险常识,促成常规的救助与补偿机制,敦促完善疫苗相关立法,革新规范疫苗产业链,时不我待,迫在眉睫。

  提到疫苗安全,前两年的山西疫苗事件,是个绕不开的话题。因为这个事件集中暴露了疫苗安全在流通领域的两大风险,一是疫苗流通保存和使用中的质量维护问题,一是疫苗市场经营中的腐败风险。

  比如山西疫苗门,当时舆论焦点就是,一家私人小公司托管了山西疫苗市场,违反技术规程,“贴签疫苗”,“高温暴露”;而之所以能形成排他性经营的市场垄断格局,就是因为地方疫苗监管上的被指存在权力寻租,官商双方合作经营,存在利益输送。

  而正是这样的不规范运作,让“疫苗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本身,变成了一支对光照对温度非常敏感,稳定性非常脆弱的疫苗。如果说疫苗怕光照,怕高温甚至常温,需要保存在特定温度下的,那么公共卫生安全,则必须在公共监督的强光照环境下,在炽烈的监督目光的高温之下,才能保证民众对疫苗对公共安全的起码信心。

  可惜,我们虽然是世界最大的疫苗消费国,但却非强国。照中“中国疫苗生产技术更新慢,甚至没更新,一直沿用30年前的生产技术”。而北大医学部专家看法更悲观:“很多疫苗还在使用六十年代的技术”。疫苗安全革新,首先得从人才激励和疫苗生产管理机制上下手。与时俱进的疫苗生产研发技术,是保证疫苗安全的根本。

  而在疫苗冷链运输保存环节,整个疾控系统也该适时升级,至少要让严苛的疫苗运输和保持标准落到实处;疫苗不良反应鉴定不能“仅凭良心”,运动员裁判员双位一体的鉴定格局必须打破;“不闹不解决”的维权救助和赔偿困境,也需要立法来明晰和规范。

  “立了法,有法可依,大家就都知道该怎么做了。比如规定打疫苗几天之内出现异常反应的,先救治再鉴定”这应该是基本常识,可在法规出来之前,这样的常识都不一定能成为共识。疫苗安全纠纷,靠之前八部委的指导性文件,难以妥善解决。类似“疫苗伤害补偿办法”的讨论需提上日程,而《疫苗流通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不能久拖不决,据说这个已在制订之中,但是我们需要明确时间表。

  疫苗本是防疫之本,防患于未然。像奶粉事件一样,不能总是事后灭火。事前预防,防微杜渐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做法。疫苗之痛,疫苗之殇,我们看了太多。所以疫苗系统升级规范,真的不能再拖,不容再等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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