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登安然离港告诉世界什么?

2013年06月24日 09:41   来源:东方网   冯创志

  媒体报道,香港特区政府23日就斯诺登事件发表声明,证实斯诺登于23日已自行循合法和正常途径,离开香港前往第三国离开香港。声明说,美国政府早前曾向特区政府要求向斯诺登发出临时拘捕令,特区政府在未获得足够资料处理临时拘捕令的情况下,并无法律依据限制斯诺登离境。声明表示,早前有报道指香港有电脑系统被美国政府机构入侵,特区政府已向美方致函正式要求解释,并会继续跟进事件,保障港人的合法权利(新华网香港6月23日电)。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我们看到了有关报道,尚不了解具体情况,将继续关注有关进展。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原则,中央政府一贯尊重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办事(中国外交部网站2013年6月23日)。斯诺登的安全离港前往第三国,对于香港公众,对于特区政府,对于中国政府都是一个利好结局。

  令人回味的是,香港特区政府在声明中有两句话,一句是并无法律依据限制斯诺登离境。尽管这是一句很斯文很平常的话,但却是对于美国关于“要求特区政府向斯诺登发出临时拘捕令”的有力回击,个中彰显着法律的底气。另一句是,早前有报道指香港有电脑系统被美国政府机构入侵,特区政府已向美方致函正式要求解释,并会继续跟进事件,保障港人的合法权利。这句话又表明,斯诺登离港并不等于对美国政府机构入侵香港网络一事追究止息。特区政府表示继续跟进此事件,就是要求美国对此事有个交代,并停止网络霸权。香港特区政府声明令人感觉到不一样的正气。

  美国联邦执法机构于6月21日正式对“棱镜”事件主角斯诺登提出刑事指控,罪名包括间谍活动、盗窃以及转换政府财产。报道还称,美国已经向香港提出,以临时逮捕令将斯诺登拘留。令人回味的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21日回应斯诺登事件时表示,任何国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需要根据香港法律办事,不会容许任何不合乎法律,或不公平的处理。而香港警务处处长曾伟雄22日表示,特区政府和警方会按照香港法律与现有机制处理。对于美国要求特区政府发出临时拘捕令,曾伟雄还回应说,香港执行的是本地法律,不是外国法律(新华网2013年香港6月22日电)。香港为何敢对美国的临时逮捕令“说不”?

  在香港刚过了30岁生日的斯诺登于6月10日主动公开身份,声言揭露美国网络黑幕是为了“捍卫全球人民基本自由”,他来香港是相信“香港支持言论自由及政治异见人士的权利”,特区政府会“反抗美国的支配”。解释他选择香港作为“爆料”地点,是因为“香港是出名自由的地方,有很强的言论自由传统”。人们知道,冰岛是世界公认的政治避难地,但有关人士分析斯诺登选择香港,显然是汲取维基解密创办人阿桑奇的教训。斯诺登明白,身处任何西方国家,都很可能被当局出卖给美国。即使寻求小国帮助也未必管用,毕竟他们可能无法顶得住美国外交乃至政经压力。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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