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文物古迹被损毁,我们拿什么来保护你?

2013年06月21日 07:14   来源:红网   罗光初

  近来,国内频频爆出文物受损事件,从武当山“最强到此一游”到北大花神庙变“许愿墙”,从民国建筑金陵台、妙高台被“强拆”到五座先秦古墓被毁。文物古迹被损毁之事层出不穷,究竟是国人素质有待提升,还是政府相关机构监管不力?而我们又能从那些已遭到破坏的文物遗迹中,得到什么启示?(6月20日中国新闻网)

  看到祖先给我们留下的这些珍贵的文物古迹被毁,大家心里应该都不是滋味。虽说我泱泱大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但确实很遗憾,祖先给我们留下来的文物古迹与埃及、印度、古希那等文明古国相比,并不是很丰富。因为中国历史上战乱频繁,许多珍贵的文化遗迹被毁于战火,只能永远的留存于中华文化的记忆中了。特别是近300年来国家受尽列强的侵略,文化遗迹被战争损毁者有之,被强取豪夺者亦有之,这些历经劫难仍然留存至今的每一处文化遗迹,都是弥足珍贵的宝贵财富,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去好好珍惜。

  遗憾的是,在文物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在中国文化遗产日前后,我们看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有在文物上刻字的不文明行为,更有古建筑深夜被强拆的违法事件,这一桩桩事件、一条条新闻,无不像一根针深深的刺痛着每一个中国人的神经。文物古迹,我们拿什么来保护你?这是现实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严峻的课题。

  要保护文物古迹的安全,首先要增强人们文物保护意识,不让“到此一游”泛滥成灾。虽说文物保护已经深入人心,但在有着13亿人口的中国,仍然有许多人文物保护意识不强,自我觉醒意识倒很强烈,到某处地方旅游,都要学着孙猴子,在文物上留个名、刻个字,作为到此一游的记号。应该说,中国人历来都有题名刻字的爱好,不惟今人独有,一些地方留下的摩崖石刻、题诗等就是古人留下来的,这些古人刻字、题诗今天都成了文物古迹。但古人也不是毫无羞耻的乱题,“眼前有景题不得,崔灏题诗在上头”,像李白这样的大诗人,都不敢随便题诗写字。反观我们有些人,字写得弯弯扭扭,还要刻到文物上。当然,要让游客不在文物上乱写,除了在景区和门票上多做警示之外,景区也要满足那些有强烈题字癖的人,给他们指定一处地方,让他们自由题刻。

  其次,要依法保护文物,坚决打击盗卖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从古至今,在利益的驱动下,盗墓贼一直在扮演着破坏文物安全的重要角色,《盗墓笔记》的现实版屡见不鲜。为了保护文物古迹的安全,必须依法严惩这些利欲熏心的盗墓贼,并加大对走私、贩卖文物的不法分子的打击处理力度,坚决斩断文物盗卖的利益链条。

  最后,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让文物保护为经济发展让路。文物保护现状之所以堪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存在偏差。按照《文物保护法》,所有地下施工都必须进行先期的文物勘察,并规定了文物场所周边不许施工,如果能够做到这两条,文物安全就有了两条安全带了,但很可惜,许多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职能弱化,当地党委政府为了支持经济建设,也不许文物管理部门勘察、保护,文物保护完全让路于经济发展了。在此情况下,我们看到一些古建筑被强制拆除了,一些古墓葬被损毁了。因此,要真正保护好文物古迹,地方政府要摒弃政绩冲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将《文物保护法》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刘津:对老建筑应有敬畏感    2014年10月16日
  • ·文物被踩脚底,肉痛啊    2015年04月02日
  • ·遏止“拆真造假”须改政绩观    2013年02月28日
  • ·“游客黑名单”的震慑力    2015年04月09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