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菊妹,别成为下一个赵作海

2013年05月21日 08:03   来源:钱江晚报   董碧辉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的话,海南乐冬县女子许菊妹肯定不会走过那条巷子,即使真的要去,也会摘下头上的草帽。2011年8月,乐东县82岁高龄的陈某的一对金耳环被抢,受害人据传是乐东县委政法委一负责人的母亲,许菊妹因为戴着“越南帽”经过案发小巷子而成了抢劫犯被判刑4年。

  细细推究警方收集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许菊妹就是抢劫犯。比如,许菊妹一直不承认作案,只承认戴着“越南帽”经过案发小巷子;警方在许菊妹家并没有搜出金耳环,只找到了一顶越南帽,而这样的帽子当地渔民家中几乎都有;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了8个证人的证言,可这些证言没有一个能够证明“目睹许菊妹作案”。受害人的亲戚何某在证言中表述:曾在现场两三米外,亲眼看到案发过程,称许菊妹抢到耳环后跑出小巷,住在小巷子里的一名50多岁的男子听到哭声从家里出来,用创可贴帮被害人包扎了左耳,并把她送到其女儿家。可被告家属认为何某的证词疑点最多:“正常情况下,她会眼睁睁地看着亲人被抢吗?她为何不上前阻止?案发后她为何要等‘50多岁的男子从家里出来,帮老人止血包扎’,自己在一边看‘热闹’?”而最为蹊跷的是,一审开庭时,许菊妹的家属以及律师,要求传唤证人作证,但法院以为了“保护证人的安全”为由,拒绝了。

  没有证人出庭作证;警方没有查到赃物;唯一的“证物”还是一顶渔村几乎家家都有的草帽。在这样的情况下,许菊妹成了抢劫犯,被判了4年刑。你只能佩服当地公检法部门的办事效率,但是公平吗?公正吗?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吗?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曾说过,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来自于对每一个证据的追根溯源、认真推敲,而不是在证据不充分甚至逻辑上都有矛盾的情形下草率定案。当只想着追求破案率、结案率的时候,公平正义往往就会缺席。

  希望许菊妹,别成为下一个赵作海。

  当只想着追求破案率、结案率的时候,公平正义往往就会缺席。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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