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强调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对行政权力约束,有助于扭转政府利用行政权力过度干预市场,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的局面,进而为改革提供新动力。
然而,一些地方仍不时出现滥用行政权力的情况。例如,北方某省交通运输厅近年下发通知,调整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只对本省的客运班车实行优惠。这种不公正做法,尽管被有关部门认定违规并予以及时叫停,但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却不容小视。
限制公平竞争的做法之所以时有所见,究其根本是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狭隘观念难以根除。这种做法只会造成相关行业产业的竞争失衡,损害公平正义,从长远看会弱化企业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活力,使企业的路子越走越窄。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只有大力维护市场竞争的公正性,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为改革发展不断增添新动力。遵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力解决好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清理“权力寻租”,营造公平、开放和透明的市场环境,强化政策对创新的引领,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才能为经济转型升级不断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