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友梅先生写过一篇小说《那五》,主角那五是八旗子弟。清朝覆灭后那五落魄,为谋生当过一阵小报记者。他伪造了一封读者来信,循着吉屋出租的广告跑到房主家,说:有读者来信,说是你们家这房子闹鬼呀。屋主拎得清,塞与大洋三枚,遂欣然而出。房主隔窗开骂,那五装聋而去。
前些日子,《京华时报》开始围剿农夫山泉,持续27天用了68个版的报道。近日,《京华时报》强势推出该报的“小蓝帽”桶装水,令读者怀疑,该报对农夫山泉的相关报道,有滥用媒体监督权、把监督的权力用于获取自身商业利益的嫌疑。
诚然,企业的产品,如果有质量问题,如果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媒体当然应该报道。但是,报道的同时,媒体是否应该避一避以权谋私的嫌疑?一边报道农夫山泉的质量标准不如自来水,一边推出自家报纸的桶装水。这相当于一个裁判员担任一场比赛的裁判的同时,又当起了参与这场比赛的运动员。
新闻从业者应该保持与报道对象的独立,这一点,是新闻媒体真实客观中立的保障。
当年,美国副总统戈尔希望到拥有ABC电视网的迪斯尼看看,被婉拒。迪斯尼人士透露,这样做是为了避嫌,以免ABC电视网以后报道戈尔时引起观众在公正问题上的猜疑。
2006年,窦唯因不满《新京报》记者的一篇报道,大闹报社,怒烧该报编辑的汽车,《新京报》当时的深度主编罗昌平强烈反对本报报道,主张发声明为宜。
对《京华时报》围剿农夫山泉一事,罗昌平评论道:“京华时报作为一家卖水的党报,动用如此大的资源对付竞争对手农夫山泉,这不是简单的舆论暴力,而是对第四权力的滥用”。
正如罗昌平所说,报馆在某些管理部门面前是弱者,相对于个体与民企却是强权。更遗憾的是,京华与农夫的眼里都没有消费者。
媒体的责任是传播真相,是监督政府和社会;媒体的生命是真实、客观、中立。一旦,媒体自身投入了与被监督者的商业竞争当中,就失去了监督的资格。在此,所谓的举贤不避亲是不适用的。还是那句老话:权力导致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利绝对会导致腐败,在监督政府和社会的同时,媒体也要接受民众的监督,接受其他媒体的监督。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