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称,11月4日上午农夫山泉派员上京举报《京华时报》。截至目前,京华时报暂未对此事作出回应。农夫山泉称,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京华时报》捏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持续28天以连续67个版面、76篇报道攻击农夫山泉,具有明显的预谋和组织性质,对农夫山泉实行舆论暴力。(11月4日中国新闻网)
曾经因广告语“农夫山泉有点甜”而知名的农夫山泉,为什么终于走上了进京“举报”之路?其实是双方矛盾升级的结果,也是双方之间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的证明。一旦选择“上京举报”将只有一种结果,那就是在舆论和客观真实上必须分出一个“高低”,在最终较量上必须分出一个“你死我活”来。我相信,上京举报《京华时报》的农夫山泉已经做好了任何的可能的最不利的后果的准备,而《京华时报》一方从今年4月份开始锲而不舍地披露农夫山泉的“负面信息”,以及迄今为止仍为坚决的立场和态度,足以说明作为媒体的《京华时报》乃至从事报道的相关记者,也同样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乃至“鱼死网破”的准备。
在笔者看来,农夫山泉走上上京举报之路,和媒体报社“冲突”到今天这样的“惨烈”地步,实际上是一个“多输”,更是时下法治社会的一种耻辱。无论怎么样,原本应该有一个事实求是的解释途径,但这一途径和方式却迟迟不能到来,最终披露报道“负面信息”的媒体没有讨到多少同情和好处,而被负面报道的农夫山泉企业更是因此“伤痕累累”。而广大社会公众也长期对此事件处于“不知谁对谁错”的地步,对于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对于社会良性风气的影响可见一斑,这不是“多输”是什么?
农夫山泉和《京华时报》之间发展到“死掐”的地步,是法治之耻,是社会公平之耻,无论谁对谁错,至少今天的“局面”不应该是一个正常的舆论环境、正常运行的社会环境应该出现的结果。深层次说,出现今天这样的双方“你死我活”的对峙地步,说白了就是职能部门的严重缺位造成的。如果在事件报道之初,对于农夫山泉“标准”的是非,其水质是否真正符合标准、安全与否,能够及时给以交待,及时断明是非,又何至于发展到今天的矛盾升级、闹的“上京举报”的地步?今年4月初《京华时报》的相关报道,我们姑且不考虑可能的利益勾连以及农夫山泉提及的“(京华时报)明显属于捏造事实,具有主观恶意”是否属实,但媒体报道企业负面问题并直接涉及公众食品安全的情况下,这类“负面报道”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为什么相关部门对于事实上属于“举报”的媒体报道,迟迟不介入、不做出权威解释?却听任双方打嘴官司?
我国矿泉水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严重缺失,不统一不规范是重要原因,然而,职能部门在这一公众舆论事件上“装聋作哑”更是主要原因。等到农夫山泉最终不得不走到“上京举报”之路的时候,职能部门才有可能出面、才予以受理,这本身就说明之前的大量时间段内,相关职能部门是在“看热闹”的。这不是一种不作为又是什么?等双方“死掐”了,非得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了才予以出面处理,这不应该是一种正常的政府工作作风。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