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张茉楠:澳投资中国主权债预示着什么

2013年04月25日 06:5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张茉楠

  在中国主权债务风险备受关注,国际评级机构频繁预警,以及对冲基金大肆唱空之际,澳大利亚央行却反其道而行之,计划将5%的外汇资产投资于中国主权债券。这不仅预示着中澳深化金融合作迈出重要一步,也给中国金融战略升级提供了新的方向。

  作为中澳深化金融合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投资主权债是推动双方全方位、多层次合作的必然。2012年中澳双边贸易额超过1260亿美元,中国已连续数年成为澳大利亚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中国对诸如煤、铁矿石等能源资源的需求,刺激了澳大利亚出口,对澳大利亚应对金融危机、实现经济稳定复苏发挥着极其关键作用。目前,中澳两国不仅在矿产资产开发合作方面取得长足进展,而且在节能环保、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农牧业、投资、研发等领域达成合作协议,可以说已经建立起全方位合作框架。

  与此同时,中澳深化金融领域合作也开始起步。去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签署中澳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互换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澳大利亚元),这等于为人民币国际化再添动力。

  近期,中国地方债和影子银行等风险开始显露,国际两大评级机构惠誉、穆迪也先后调降中国主权债务评级,令人们对中国债务风险的忧虑升级。而此时,澳大利亚做出“逆风向选择”,到底意味着和预示着什么?

  事实上,中国主权债务风险可能算是“有远虑无近忧”。如果按宽口径计算,2011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2万亿元,地方债务余额10.7万亿元,两者相加近18万亿元的政府债务,占2011年G DP比重38%左右。可以说,中国债务占比尚在可控范围之内,并且大大低于大多数发达经济体,比美国100%的债务比率和日本220%的债务比率要低得多。况且,即便是高债务比率,也未必就会发生债务危机。以美国和日本为例,美元霸权地位和日本国债独特的债权债务结构决定了债券市场的稳定性。

  美国国债二级市场存量达6万亿美元以上,依然满足不了全球投资需求。即便是这些国家债务如此之高,由于全球优质金融资产稀缺,过剩的流动性和新兴经济体庞大的储备资产也不得不投资于美债和日债。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必须发展自己的主权债券市场。

  从中国自身的金融深化进程和战略升级角度看,要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人民币汇率弹性,使人民币成为真正的全球储备货币,庞大的主权债券市场必定是这些目标赖以实现的基础。

  目前澳大利亚外汇资产在全球投资配置中的份额是:美国占45%,欧洲占45%,日本占5%,加拿大占5%。考虑到中国对澳大利亚的经济关联性和“举重若轻”的作用,未来澳大利亚势必进一步增加对中国主权债券的投资,并很可能进一步带动其他国家对中国主权债的投资热潮。

  中国经济总量占全球经济总量超过10%,有望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贸易大国。这意味着,对于中国而言,通过更广阔的金融和投资渠道强化中国资本竞争力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尊重国家网络主权    2016年02月17日
  • ·鲁传颖:要理直气壮谈网络主权    2015年12月16日
  • ·防范主权债务风险需要机制到位    2015年06月11日
  • ·以自主创新维护“数据主权”    2013年10月28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