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车辆高速路免费"是为了效率,而不是为了省钱

2013年04月25日 07:56   来源:羊城晚报   刘昌海

  4月22日,山东一运送药品的救援车队通过连霍高速豫陕收费处时,遭遇河南高速管理收费站的阻拦,被告知不缴纳过路费不予放行。河南省高速公路方面解释:救灾车辆可以免费通行河南高速,但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华仁药业的工作人员缴纳了车队四辆车的高速通行费用,共计1620元。车队人员指出:救灾车队在山东省境内时,高速通行是全部免费的,河南高速的态度和做法让人心寒。(4月22日中原网)

  值得一提的是,4月23日又一运送救灾物资的车队从山东前往雅安。车队经过连霍高速豫陕收费站时,向工作人员出示了红十字会出具的手续,经过开门检查后,车队免费通过。不管是由于舆论的监督起到了作用,还是后面这辆车的手续更符合要求,河南高速并没有对所有救灾车辆都进行收费,我们应该客观评价。

  不过,“救灾车辆免费”最大的意义是在于可以提高通过效率,而不是为了省钱。为了让救灾车辆免费通行,查看手续甚至“打开车门检查了运送的物品,并拍了照片”,显然比收费更浪费时间。其他对救灾车辆实行免费的省市,也都有“凭相关证明免费通过”的规定,这从效率上讲其实并不划算。

  记得去年国庆节初次实行节假日调整免通政策的时候,入口领卡、出手交卡的方式就大大降低了通行效率,甚至引起交通拥堵,最终在春节时开始实行不领卡直接通过的方式,效果良好。现在对于救灾车辆,完全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于灾区的各级公路,情况紧急当以效率为第一,不管是救灾车辆还是民用车辆,都实行免费;对于外省市的公路,专门为救灾车辆设置绿色通道即可,至于是不是免费倒在其次。

  正如经济学家薛兆丰在微博里评论的那样,即使是给他人做善事,也没理由逼第三者给你免费。企业去灾区捐赠救灾物资,应该把运输成本计算在内,否则,不妨捐给当地民政或慈善部门,由这些部门统一组织运送。这样做也更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单位近期暂不自行前往灾区的要求。即使是红十字的车辆,也完全可以把过路费算到运行成本当中,而不一定非得转嫁给高速公路方面。

  面对灾难,“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各地高速纷纷出台免费政策,这当然值得鼓励和赞扬。但高速公路方面想献爱心,完全可以自行捐款,不一定非得采取免通行费的方式。在非紧急地区、非紧急情况下,不免费也未尝不可,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没有理由要求人家为你的善举提供免费服务。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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