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准备下地去干活的村民郭藏盼,3月31日得知了自己已“死亡”的消息。在河北深州农村信用联社一份核销贷款文件里,与他一起“死亡”的,还有深州市副市长魏志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朋等43人,另有15人“失踪”,58人涉及贷款额约250万元。(4月8日《新京报》)
借贷人“被死亡”可以有钱不还,逃避债务,信用社愿意借贷人死可以以正当理由核销债务,甚至谋得利益,原本是“周瑜打黄盖”,两厢情愿的买卖。但事情暴露出来,借贷人却不愿意被死,声称自己愿意还,信用社声称证据确凿有死亡证明,甚至牵涉到公安机关是否合法开具死亡证明,各方都“打死也不承认”,成为一纸谜团,迫切需要好好理一理,揪出借贷人“被死亡”的真正内鬼。
作为借贷人而言,所谓“无债一身轻”,个人有没有债务自己应该清楚,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信用社不可能仁慈的将个人债务一笔勾销。更何况作为不良债务,信用社肯定会多次催讨,没有必要“揣着明白装糊涂”,自己“被死亡”恐怕早已经心知肚明罢了。
作为信用社工作人员,催缴欠款是个人的工作职责,即使借贷人真正死亡,也得去调查核实,但究竟什么因素让工作人员主动让借贷人死亡,在核销清单中,公职人员和村干部比例很高,甚至还有副市长,涉及到权力因素,也涉及到利益因素,对于位高权重的人,信用社送人情,对没权没钱的借贷人收20%-30%的礼,是一个两方得利的生意。
其实破解这个谜团的关键点在于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应该主动站出来核实死亡证明的真实性,如果是伪造的,公安部门可以清者自清;如果是真实的,公安部门那就是坑壑一气。如果只是遮遮掩掩,默不作声,民众自然就会走向习惯性质疑。
导演这个荒唐事件的绝非一方所为,有关部门该主动出击,让事件还原,揪出借贷人“被死亡”里面的多重内鬼,民众期待尽快更深入的调查,不能简单以泄密处理完就了事。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