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会在一些常识问题上犯现实性错误。譬如很多人一向信奉,政府每花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的税款。但对这句话,可能许多地方政府会觉得委屈,因为他们的花费,有一些的确是他们自己“赚”来的。就拿所谓“土地财政”一项来说,有数据表明,近年政府仅造城卖地的收入便不少于30万亿元。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年会上,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认为,旧型的城镇化造成了很多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土地产权制度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因为旧型城镇化整个是由赚取土地差价推动的。”吴敬琏说,“这些年来,大概从这个差价得到的收入有不同的估计,最低的估计30万亿。”
大概也是无独有偶,2月25日“新华视点”的官方微博写道:发改委领导今天说,很多人说把房地产作为支柱性行业,我查了一下文件,没有这句话。但文件不说不等于实际上不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房地产支撑着政府财政、经济发展、企业和个人财富增值利益。既然不把房地产当支柱,政府就应当果断剥离捆绑在其上的利益。
利益是显见的,而且是巨大的。这种利益所在,固然早已是人所共知的房价日高的驱动力,但其实我们更应明白一些政府到底是如何“赚钱”的。其中的秘密便在于,地方政府总以农业用地价格征收、以建设用地价格出让,一进一出差价悬殊,获利丰厚。在南方某城市,200多亩土地,村民拿到的补偿及奖励款等累计不过2400多万元;而经地方政府预征、储备十几年后,出让的价格却剧增至20多亿元。
当一些地方政府为利益所驱使之时,自然也就无暇顾及它对村民利益所形成的伤害,一些公共政策随之产生偏差。由此形成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本身成为最大的利益集团。但是,正像经济学者许小年指出的,“谁都可以组成利益集团,唯独政府不可以组成利益集团。”
今年1月22日,财政部公布的去年全国财政收入的详情显示,2012年财政性收入占GDP比例为23%,若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此项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则占比提高到30%。就像“新华视点”官微所吁陈的,政府果断剥离其利益,从而也使政府仅仅接受纳税人税款之供养,使政府真正回归为一个守夜人的角色,这无疑是一个理想的结果。但是,过于理想常常是一种妄想。面对越来越不可回避的政府利益现实,可能我们更应当做的,是将其纳入到规则中来。这不仅包括公平博弈的规则,亦包括公开透明的监督规则——许多“非税性收入”,既不透明,也不公开,更无法得到监管。由此带来的腐败以及三公经费管理的问题,更是无法解决。
“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这不特指它在利益实现过程中的种种“手段”,亦指向它可能带来的某种后果。能否正视一些政府部门作为利益集团的特点,如何在利益相关人与政府部门之间搭建一个公开公平的博弈平台,亦即如何制约权力、实现权利,大约是当前诸多迫在眉睫的要务之一。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