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五条"解读:售房个税能"严禁"转嫁给买方吗

2013年03月13日 10:03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解读】对于“新国五条”会否误伤改善型需求,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新的税收调整是为了遏制以投机、投资为目标的购房行为。但大家非常担心会把所得税这部分转移了。我认为这是个认识的问题,首先所得者赋税,就像工资的所得税,谁拿到了经营性收入谁去负这个所得税,从政策上是这么规定的。如果我们发现操作过程当中,这里面有强势和弱势的问题,按照规定,谁得谁负,你得者不负的本身先违规了。这种现象确实出现了,我们会有对于购买者利益保护的措施。

  新闻解读:

  交易所得税不得转嫁给购房者看上去很美

  日前,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接受访谈时说,40重点城市住房信息基本上已经联网;将交易所得税转嫁给购房者的行为严重违规,国家将会出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措施。“交易所得税不得转嫁给购房者”,齐骥副部长的这番话显然有所特指———最近国务院出台“新规”:个人售房将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

  因而有媒体认为,此政策是“国五条”的细化,为楼市调控十年来最犀利狠招,也彰显了中央严控房价的决心。更有人认为,楼价调控加重个税,难免会伤及无辜,特别是误伤改善性需求,即售房人很可能将税款加入房价让刚需买单,这将意味楼价会再度攀升。

  “交易所得税不得转嫁给购房者”,齐骥副部长认为这是一个“认识问题”。

  所得者负税,谁拿到了经营性收入,谁就该去负所得税,得者不负则是违规。讲政策论规定,这个观点绝对正确。但是在市场条件下,很多政策规定却是可以变通的,甚至不留半点痕迹。譬如,二手房价格被推高,房产个税包含其中,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房产个税悄无声息地转嫁给购房者了。在住房“刚需”的现实中,售房者怀抱的姿态是:“要买,你就全部支付或多支付房产个税;否则,你爱买不买。”购房者恐怕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房产个税这个利好政策也就嬗变为刺向购房者的一把利剑。

  “交易所得税不得转嫁给购房者”,这句“承诺”过于轻飘,只是看上去很美,在具体管控和操作中恐怕难以兑现。这对求房若渴的购房者而言,不是“定心丸”;对抑制房价,也恐怕与初衷南辕北辙。

  从2003年的“18号文”,到随后出台的“国八条”、“国六条”、“国四条”、“国十条”、“新国八条”,再到最新出炉的“国五条”及其细则……10年来,中央调控楼市的决心与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一边各级政府着力抑制楼价,另一边房价却在一路高歌猛涨。为啥?全国政协委员、星河湾董事长黄文仔最近一针见血地指出:“调控房价,先调控政府。”

  抑制楼价要打“组合拳”,其中最重要的是“调控政府”,即政府部门要舍得“割肉”,比如大幅降低地价、减少税费,特别是剔除重复收取的税费,从根本上为降低房价提供空间。遗憾的是,无论哪一级政府部门出台楼市调控政策,根本不涉及地价和税费改革,而是动辄剑指房产商和消费者。换句话说,无论怎么调控,政府部门的利益不仅不能动,而且还要变相得利,比如征收房产税和个人售房征收20%个税。政府部门不能再回避,抑或是佯装糊涂。很显然,“交易所得税不得转嫁给购房者”,并不能消弭百姓对房价边调控边上涨的担忧。(济南日报)

  售房个税能“严禁”转嫁给购房者吗

  对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的这番话,媒体纷纷冠之以“交易所得税不得转嫁给购房者,否则严惩不贷”的标题。事实上,对于个人售房按交易差额征收20%个税的新政,公众最大的担忧就是这笔新增的税费会否转嫁给购房者,从而间接推升现有的房价水平——倘若如此,新政最大的效果就是让政府部门又从房价飞涨中分上了一杯羹,除此之外购房者的负担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两会上,已经有人大代表提出质疑,为何无论是治理房价还是治理拥堵,首先想到的除了收税就是收费?

  关于如何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民间的献计献策其实有很多,比如取消预售制度,比如对多套房增加持有成本。可奇怪的是,当“以人查房”被很多地方禁止并引发舆论强烈质疑时,如此既违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初衷,又与限购制度明显相背的地方规定,却未曾进入调控政策制定者的法眼,反倒是增税政策再度成为最主要的调控手段。让人奇怪的是,经历过这么多年的“越调越涨”,政策制定者难道真的不知道,新增的税费其实都是购房者在埋单吗?这打击的究竟是暴利的房地产投机群体,还是有真实需求的购房者?

  市场的调节机制就是这样,谁更强势谁就更有话语权。在房地产市场上,只要新增土地的供应特别是保障房的建设迟迟跟不上住房需求,那么政府为调控楼市而新增的任何税费,最终都只会被转嫁到无辜的购房者身上。历年的“越调越涨”早已证明了这一点,试过的错不应该一错再错。这也就是为什么调控部门“一条道走到黑”地继续加税,会引发如此强烈质疑的原因所在。这确实是一个“认识的问题”,但不是市场的认识有问题,因此也不存在“违规”——若是“违规”,那么“规”在何处?

  不知道住建部会出台哪些“对购买者利益保护的措施”,若是一纸禁令,恐怕是管不了房产交易中新增个税转嫁给购房者的。所谓严惩不贷也无非是一些行政干预的手段,且不论是否合理合法,效果大概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因为出台了一个明显不符合市场现状的政策所以要去矫正,可是矫正的手段却是更加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干预,这不会是越矫正越好,只会是越矫正越糟糕。在“万能的市场之手”面前,对“万能的行政干预”应该保留一份清醒和谨慎。舒圣祥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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