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凯里市龙场镇老山村一所35万元建成的希望小学,投入使用了仅一年半时间就被弃用,现在成为垃圾站,凯里市教育局负责人称不知情。该校由贵州省外一家慈善基金会捐款20万元,凯里市政府匹配15万元修建,2009年3月投入使用。据悉,2008年,因地质灾害和雪凝灾害,龙场镇政府组织原老山村整体移民搬迁,为方便搬迁后的村民,希望小学就修在了现址。但后来多数村民未按原计划搬迁过来,因而使新建的希望小学生源不足,2010年因公路征地,仅剩下的11名学生也全部转学就读。(2月24日《新京报》)
老山希望小学耗资35万元,还不算慈善基金会、凯里市政府、凯里市教育局、龙场镇政府、基层村委为落实项目的花费。这些钱加起来不算多,但跟一年半的实际使用时间对比起来,就很有点给人添堵的意思了。买台教学设备还能用上十年八年的呢,一所学校没几年就变成了垃圾站,虽然不能说是直接“烧钱”,但差别也不是太大。
《公益事业捐赠法》是有规定的,希望小学如果非得撤并,要坚持希望小学牌子不丢、捐赠资产不丢的原则,应该为功能相似的农村幼儿园、村民农科教基地等,不改变其教育功能。老山希望小学的遭遇,说明法律规定没有落地,就不能不谈谈责任了。
老山村当地村民的说法是,希望小学目前被一个外地人用来回收加工废品,教学楼内外堆积的那些垃圾就是这位外地老板收购存放的。很显然,如果不经老山村村委点头,外地老板不可能占用校舍来做买卖。凯里市教育局负责人也称,老山村希望小学被启用后,委托给老山村村委会看管。
至此,我们似乎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是老山村村委会辜负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违反了《公益事业捐赠法》,很可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把慈善基金捐助占大头建起来的希望小学挪作他用,因此需要追究村委会领导人的责任。
这么说不为错,但事情不能那么简单判定。从目前所能了解到的信息可知,老山希望小学被弃用并交由村委会看管之后,当初捐资兴学的慈善基金会、配套了建校经费的凯里市政府,以及移交学校的凯里市教育局、龙场镇政府,实际上放弃了对这个曾耗资35万元的希望小学项目后续利用情况的关注监督。换言之,违反前述《公益事业捐赠法》相关规定的涉事方,不仅包括老山村村委会、承租弃用校舍的外地老板,而且也包括放弃了关注监督职责的上级单位和那家慈善基金会。
把时间点再往前推,探究一下,为什么老山希望小学会被弃用?按照新闻报道里的叙述,可以发现,改变这家希望小学命运的外力因素有三,一是2008年发生了地质灾害和雪凝灾害,为此龙场镇政府组织原老山村整体移民搬迁,决定在现址建造希望小学;二是多数村民未按原计划搬迁,导致希望小学生源不足;三是公路征地,造成希望小学剩下的学生转学就读,学校弃用。
由此可以提出几点追问。龙场镇政府组织原老山村村民整体移民搬迁的决策是否科学?这项决定了希望小学选址的决策如果是科学的,为什么多数村民会不遵照搬迁?如果是不科学的,由此造成项目和资金浪费,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凯里市政府、教育局和龙场镇政府在老山村村民整体搬迁计划落空后,有没有为避免希望小学项目出现问题而出台辅助措施——报道中说“希望小学离村寨较远,山路危险陡峭,致使学生人数一直很少”,为什么不能辅建一条条件稍好的道路?最后,让希望小学遭弃用的原因是公路占地,那么,谁批准了需占用建成使用时间不长的希望小学土地的公路项目,审批部门和建设单位所为又算不算违反了《公益事业捐赠法》?
近年来,一些地方过去援建的希望小学被空置或挪作他用的情况呈增多趋势,通常被解读为乡村人口空巢化造成的生源不足的结果。而从贵州省凯里市老山希望小学遭弃用并沦为垃圾站的个例来看,慈善公益组织、地方政府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或监管不力,基层村委会“监守自盗”,移民、教育、道路交通建设等公共政策缺乏配套协调等因素,同样不容忽视。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