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致癌毒校服"应该吃一堑长一智

2013年02月20日 09:46   来源:东方网   毕晓哲

  媒体称,上海龚路中学等21所学校采购欧霞时装公司所生产的毒校服。据悉,该公司所产校服的染料含有偶氮基团,对人有可致癌性,且对人体伤害不可逆,属质量问题严重,而欧霞时装公司此前3年4次抽查不合格。官方称质监部门已立案调查,教育部门进行排查。(2月18日东方网)

  在校服领域出现“毒校服”并不陌生。早在2009年,媒体就曝光广东肇庆市“毒校服”事件,“肇事者”同样是一个可以致癌的偶氮染料。早有前车之鉴,最终又一次在上海市出现类似的“毒校服”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监管者没有吸取“毒校服”的深刻教训。事件已然发生,责任人尤其是生产厂家正在面临立案调查,面临的或将是严苛的责任追究,也会面临巨额的罚款;至于监管失职者恐怕也逃脱不了干系,在公众和舆论的强烈关注之下“失职者”也必然面临被问责的处理。然而,事件已然发生,也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类似的“毒校服”早已在当地存在的话,可能给学生们造成的伤害业已经造成了。接下来,除了密切关注受“毒校服”伤害的学生们的健康状况之外,更重要的工作应该是如何反思、如何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的确,相关监管者真应该“吃一堑长一智”了。在这起事件中,公众再一看到了监管者职责的虚置。事实上,即使没有一个国家安排的“校服标准”,但校服也是服装,对于服装持什么样的检测标准至少也是可以通用到校服的,令人遗憾的是,囿于校服特殊的采购环节,导致监管和质量检测的事实上的流于形式。因此,首先应该吸取教训的应该是当地的监管部门。对于监管失职者不仅仅是承担此次的责任后果,更应痛定思痛,真正反思这些“毒校服”是如何堂而皇之在监管者眼皮子底下进入校园的,更应反思在该家企业此前3年4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下,为什么没有淘汰出局?以及为什么类似的事件之中,总是曝露出监管者监管的“被动”?以及对“问题”的后知后觉?一些监管者必须从这起事件之后从根本上改观监管态度,这是避免再次发生问题的前提。

  其二,应该在“标准”缺失方面吸取教训。我国校服生产并没有统一标准,对于校服销售流程也没有一整套监管程序,这是目前校服领域的短板。并不排除,屡屡发生的“毒校服”事件,就与对校服监管和检测的标准不足有关。因此,出于对孩子们健康成长和国家未来的考虑,尽快制定校服生产、检测的强制标准,以及销售中学生终端的统一性安全标准已经势在必行。校服标准理论上应该比普通衣服更严苛,不仅是因为孩子的健康安全更应该重视,概因为校服由于特殊的需要,其可能的印染环节更多、不安全因素也更多。

  在“毒校服”事件之后,家长们也应充分吸取教训。孩子们年龄小,对于可能的伤害无法察觉,家长们虽然不具有专业知识,但未必不能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力量。譬如:对于学校实施采购的生产企业的信誉和质量监督,价格和成本监督,对于出厂后销售给孩子们的校服也完全可以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毒性检测”。总之,从避免孩子们被毒害的角度,家长们在今后一定要多长一个心眼,多一些主动和自觉的开展对学校事务的监督和参与。总之,“毒校服”事件不是一件好事,曝露出来的是一系列漏洞和社会问题,也只有从根本上吸取教训才可能避免下一次可能的“毒害”青少年。

(责任编辑:周姗姗)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