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才能将资源环境成本真正内部化,避免排污者将污染成本转嫁给社会
资源低价、环境廉价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大障碍。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发育还不完善,计划经济时期在资源与环境方面的政策影响依然存在。由于资源低价、环境廉价甚至无价,企业缺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其资源利用成本和环境污染成本往往被社会化或外部化,不仅引发了资源环境的危机,客观上也助长了粗放型的开发方式、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造成资源低价、环境廉价的原因有不少。首先,长期以来,人们对资源环境的价值认识不足,认为资源环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其次,在各项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经济政策之中,未体现资源环境价值,污染治理、生态恢复成本与市场价格相背离,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合理配置资源环境要素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机制,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行政管理系统的分割性存在矛盾,地区利益、部门利益、集团利益之争又限制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政策出台;第四,许多政府官员长期习惯依赖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手段,不愿使用也不会使用市场手段、经济手段;第五,资源环境经济政策研究能力普遍不足。
资源低价、环境廉价是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的基础性原因。只有纠正在资源环境价格方面的错误市场信号,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才能将资源环境成本真正内部化,避免排污者将污染成本转嫁给社会,才能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环境经济政策是一只有力的手,在它的推动下,可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环境要素的基础性作用,改变资源低价、环境廉价的局面。在这方面大有可为——
推动财政政策的生态化调整。建立财政支持绿色发展稳定增长的资金机制;创新财政手段,设立基金补贴、免贷奖励、贴息、担保等市场手段,弱化以专项资金管理为代表的行政手段管理色彩;发挥财政投入的效益,建立中央和地方事权明晰的多级投入机制。
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税收体制。包括取消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产品、技术、工艺等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消费税,对环保节能产业、现代服务业给予所得税方面优惠等。特别要结合国家的结构性减税工作,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税,逐步提高税率,强化税收的行为调控功能。
改革环保收费与环境价格政策。完善城镇污水和垃圾收费政策、脱硫脱硝电价的价格政策、处理处置污染物的收费制度;深化推进水资源、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关键性资源产品的定价机制改革,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逐步改变政府直接控制价格的做法,在重要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同时,完善绿色金融、绿色贸易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深化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等,都将有效促进资源环境价格反映其价值。
(作者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