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吕姓男子涉嫌趁儿子外出时猥亵媳妇。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强制猥亵罪判决吕男1年4月徒刑。(2013年01月29日中国新闻网)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吕姓男子去年6月8日从花莲北上投宿儿子在新北市住处,当天晚间因故和儿子吵架,儿子负气外出。吕男趁儿子外出时,先是在客厅对媳妇开黄腔,媳妇发觉不对劲逃到厨房;未料,吕男跟到厨房后涉嫌伸出咸猪手。媳妇挣脱后跑回客厅计算机前传讯息要老公快点回来,吕男仍未肯罢休,涉嫌再度抚摸媳妇,媳妇吓得再度躲到房内,并打电话要丈夫赶紧回来。丈夫返家后,发现妻子抱着孩子躲在房间哭泣,几经追问后,才知道父亲犯行并向警局报案。吕男在法院审理时声称从来没碰触过媳妇的身体,是媳妇和儿子要侵占他的房子,才会故意诬陷他。法院则认为,吕男事后为了卸责,才会指控媳妇和儿子,不足采信。法院审理后,依强制猥亵罪判决吕男有期徒刑1年4月。
见过好色的没见过这么好色的,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老爸猥亵自己的儿媳妇,这样的新闻有所耳闻,但是实在少见。
偌大的年纪,不顾长幼尊卑,向儿媳伸出肮脏的咸猪手实在是可叹可气,老父的龌龊之举激怒了儿子,最终被儿子送进法律的大门。
无疑,这是一出家庭丑剧,丑的不能再丑。其实,这也是人性的悲哀,人性当中不可避免的残存着一定的兽欲,而这种欲望可能随时蛰伏在我们的内心,只是等待发泄的那刻。而一旦遭遇道德让路,随时可能做出有违公序良俗的事来。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枚金币的两面,善恶并存,美丑相伴。所以,我们的社会才需要道德的约束,才需要立法的监管,有意识的来限制我们的行为,引导人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可是,生活总有特殊的一面,总有人会冒天下之大不韪,总有人会泯灭道德良心,总有人会去冒着风险去触碰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比如,官员贪污受贿,包养情妇,比如,男人在外面找第三者,女人在外边做小三,大搞婚外情等等不一而足。
作为一种丑陋的社会现象,老父猥亵儿媳妇虽是一种极端的个案,但是却随时提醒我们在生活当中,还是要注意在日常的家庭交往中的分寸感,比如做儿媳的要有儿媳的样,做老爸要有老爸的样,儿媳和公公之间要保持必要的距离感,在老人面前穿着要得体,不要给老人造成某种不良印象和误会感,遇到老人有不检点行为不要慌乱,要大胆呵斥威慑和警告。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