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以为,国家财政部与其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倒不如像1994年那样,重新掀起一次财政体制改革。多为民生着想,将“蛋糕”多切一点给地方特别是财力薄弱的地方。如果确实有需要代发政府债券的发达地区,那就另当别论,千万莫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在近日召开的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广州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首次得以披露。据广州市审计局报告,截至今年6月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4.0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786.15亿元。
对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从广州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总量来看,只要不是集中偿付,应有能力应对。随后,区域经济专家徐长乐也表示,对于广州这样的沿海发达城市来说,这样的债务水平显然不高;广州仍能在可控前提下发行一定的地方债,进一步快速地发展地方经济。
“应有能力应对”、“债务水平显然不高”、“仍能在可控前提下发行一定的地方债”……有了专家学者的如此“表示”,这不得不令人担忧:地方政府果真“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目前,国际上对政府债务率安全性的界定,普遍认同的是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的一个临界值指标,即政府债务余额占GDP的60%,这个指标也是国际公认的“预警线”。政府债务率低于这个指标,通常就被认为是安全的,超出指标则意味着风险上升。
有资料表明,截至2010年底,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为10.7万亿元,约占当年GDP的27%,加上整个公共部门占GDP约20%的名义负债,再加上政策性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金融债余额,中国公共部门总体的负债率占GDP的50%左右,临近“预警线”。
据广州市审计局提供的资料表明:广州地方政府债务在1987年至2010年这14年间涨了约60倍,截至2011年末,广州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总体债务率为69.49%。不仅超越欧盟签订“马约”时的预警线近10个百分点,而且高于中国公共部门总体的负债率约20个百分点,明显风险很大。
既然债务率不在安全区内,说明,风险很大,政府债务得想办法抑制和逐步消化。否则,不说广州市下辖的区(县级市)政府,即使是财大气粗的广州市政府本级恐怕也难以承受。
据了解,广州市政府财政一年的本级收入为442亿元(2011年决算数),而本级政府债务高达1722.39亿元(2010年末余额,与目前数据应该相差无几),二者之比约为1:4。换句话说,广州市政府即使不吃不喝也得4年还清债务。其政府财政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其实,分析广州市审计局的报告,我们也不难发现,广州地方政府也已经意识到了大肆举债的危害。
据广州市审计局披露:在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闲置半年(含半年)以上资金共10.05亿元,资金闲置期间累积支付利息就高达0.41亿元;部分单位、区(县级市)未按核定用途使用部分债务资金,而是用于向企业注资、增资或借给国有企业作为周转金以及用于委托贷款和信托融资;有5个区(县级市)未按规定建立政府外债还贷准备金或其他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
我们知道,任何举债都是有目的性的、特定用途的,像国家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事先也都明确了地方应将债券资金具体配套到哪些项目。既然情愿付息而不愿动本、情愿借给企业作周转金以及用于委托贷款和信托融资也不愿按规定用于指定配套项目,这充分证明,广州地方政府也有怕“债”的。也难怪,有的区(县级市)根本没有建立还贷偿债“准备金”的打算。
肆意举债带来的恶果,是无端浪费了纳税人的血汗钱(如凭空支付利息等),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有资料表明:从2009年到2011年,我国每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0亿元,3年来累计发行6000亿元。不可否认,这么大一笔资金,落实到发达地区确实发挥了“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但对众多的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来说,恐怕是个“累赘”。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国家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实际上就是让地方政府“用自己的拳头塞自己的嘴”。由于都是短期债券,还本付息压力非常大。这对财力薄弱的地方政府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于是,有的就将债券资金划到融资平台公司,由其运营,并按约定归还财政本息;有的虽然按要求拨到了配套项目,但打个转又收了回来;有的干脆与金融机构商定,搞定期存款……总之,为了确保还本付息,挖空了心思。
既然财力薄弱的地方政府如此为债券伤神,为何不主动推掉不要呢?这其中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想当初,国家下达各地的公路国债转贷资金,近几年不都陆陆续续地“贷改拨”了吗?既然有这样的先例,穷地方当然有穷地方的“小九九”:国家财政部一旦豁免,如果没要岂不掉得大?于是也就不怕政府债务越积越多。
像长期这样下去,终不是办法。笔者以为,国家财政部与其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倒不如像1994年那样,重新掀起一次财政体制改革。多为民生着想,将“蛋糕”多切一点给地方特别是财力薄弱的地方。如果确实有需要代发政府债券的发达地区,那就另当别论,千万莫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