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瞒报更可恶的是炮制山西隧道爆炸事故“替罪羊”

2013年01月06日 07:00   来源:红网   乔志峰

  山西隧道爆炸事故被处理瞒报责任人疑系替罪羊。1月4日晚,央视《新闻1+1》播放山西隧道爆炸事故报道。1月1日,项目经理宋某等4人被刑拘。专家称该事故中被抓的是标段包工头,是比较低层级。央视质疑将遗体转移到外地去火化,把伤员转移到外地去进行治疗的是更高层面人物,被抓的人可能是替罪羊。

  恰如节目中王锡锌教授所言,那些项目标段的包工头要把伤员送到距离事发地点很远的368公里的一些医院分散就医,而且需要将那些死者分别送往不同的殡仪馆去进行火化处理,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我可以“武断”地说,山西隧道爆炸事故被处理瞒报责任人不是“疑系”替罪羊,而是“就是”替罪羊。如果谁认为我诽谤了他,欢迎起诉我。

  事故曝光后,山西省人民政府代省长李小鹏义愤填膺地表示:这样本不应该发生的责任事故发生在大名鼎鼎的中央企业身上,这样本不应该发生的瞒报情况发生在管理良好的中央企业的身上,我们强烈地谴责这种行为。李代省长的“愤怒”我可以理解,但我想说的是,现在很多不该发生的责任事故都恰恰发生在“大名鼎鼎的中央企业”身上,现在很多不应该发生的瞒报情况恰恰发生在“管理良好”的中央企业身上——请原谅我在“管理良好”四个字上加了引号,因为我认为管理并不良好的央企并不少见。近年来媒体上有很多这方面的例证,不再一一举例。

  相对于李代省长强烈谴责的“瞒报”行为,窃以为炮制“替罪羊”的做法其实更可恶。“瞒报”是为了掩盖真相、推卸责任。可是,事故已经被踢爆,舆论哗然、举国关注,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炮制“替罪羊”,是不是有点“死不悔改”、“顽抗到底”的意味?“替罪羊”们到底在为谁“替罪”?瞒报背后的真正黑手是谁?公众将继续追问。如有必要,上级政府也须考虑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赴山西彻查真相。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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