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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活鱼做记号不如给酒店做记号

2013年01月05日 13:40   来源:华龙网   范子军

  为满足顾客吃新鲜鱼肉的需求,很多饭店将活鱼养在鱼缸内展示,让顾客亲自挑选。但端上餐桌的那条鱼就一定是顾客挑选的那条吗?昨日刘先生在一家酒店就餐时,提前给挑选好的鱼做了记号,后来却发现服务员端上来的并不是自己挑选的那一条。(1月3日《华商报》)

  某些商家很会算计消费者,时常拿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偷梁换柱之类的雕虫小技忽悠消费者,以攫取更多利润。但消费者也不傻,会想出种种对策去应对,当着服务员面给挑选的活鱼做上记号,不失为一种防“掉包”的精明主意,谁能想到即使如此,煮熟的“活鱼”还是游走了。

  类似的做法或许是业内通行的潜规则,不久前笔者在附近一家小吃店跟店主闲聊,对方“现身说法”,通常客人点的菜,下厨看到的跟实际端上桌的未必一样,尤其是夏天当然要先将陈货、不太新鲜的货先“处理”了,除非是熟人、常客而非过路生意,才不会这般“做手脚”,由此可见,眼见的未必为实,即便是做记号也未必管用。

  消协、法律界人士,往往都会提醒消费者,注意使用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保存证据,以便一旦遭遇此类坑蒙、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可以投诉维权。但通常情况下,有多少消费者愿意如此折腾,就是这位有心计的刘先生,最终还是给忽悠了一把,尽管最终店方认错并免单补偿,但店家以小换大、以死代活、以圈养鸡冒充散养鸡等伎俩,就是寸步不离地盯着,终究让人防不胜防,维权绝非容易的事儿。

  因此,与其给挑选的消费品做记号,不如给选择的店家做记号,当场能够维权的据理力争,平时更要善于用脚投票,不做不诚信者的回头客。当然,这需要消协、工商监管部门更给力,把诚信单位、放心消费单位的话语权真正交给消费者,给那些口碑差、消费者反响强烈的个别商家做上“记号”,列入“黑名单”张榜公示,并对查实的欺客、宰客等不良行为依法严惩,或能让商家真正敬畏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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