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河北沧州市献县国税局。一些企业主被叫到国税局谈“交税”问题。虽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令五申不允许收“过头税”,在河北的沧州、衡水等市的多个县,仍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齐鲁网)
据报道,献县国税局额外“过头”缴税的原因很简单。“国税局今年的任务完不成,企业要做点贡献,补交的是去年、前年的税”,当然是纯属“自愿”,不交也完全可以的,只是要把“账本抱来”。
地方财政“吃紧”,压力转加小微企业,无疑是杀鸡取卵,寅吃卯粮,虽可解一时无忧,但是过后怎么办?
2008世界金融风暴后,中国企业出口受到影响,面临着成本、经营等各方面的压力。现今,中国经济经过几年的艰辛努力,已经走出低谷,初步完成了调整结构发展模式,转型、企稳、逐步增长回升。其中小微企业的付出功不可没,此时应该正是企业“休养生息”的最佳时机,“过头税”的出现确实让企业心寒,相当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的经营信心。
献县国税局的做法,不仅欠妥,而且“鼠目寸光”。既然当地的财政收入情况主要来源于本地企业的税收,那就应该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提供税收、交通、销售等优惠便利条件,让企业安心发展。企业发展壮大,地方经济随之发展,税收自然增加。一味的“过头”纳税,赤裸裸的向企业伸手,虽然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是留下的却是长期的“烂摊子”,极不可取。
看待发展中的经济要用发展的眼光,立足实际,脚踏实地。扶持小微企业,让企业和地方共同发展,这才是真正的你好我也好。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