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政府如何与民间组织良性互动

2012年10月08日 08:59   来源:中国青年报   董小红

  近日,国家六部委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与此同时,民间公益组织也在积极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去年免费午餐公益活动发起人邓飞等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并在湖北省鹤峰县进行了试点。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在任何国家,就算是在发达国家,大病医保光靠政府,光靠基层医保也还是不够的,需要我们所说的三次分配,需要社会的慈善事业。我们国家现在已经开始动员社会慈善力量,包括红十字会,很多的慈善机构、企业和个人都在积极地参与。对此,政府是非常欢迎的,因为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对一个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有关人士认为,民间公益组织在大病医保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力量毕竟有限,政府在发挥主导性作用的同时,也可以借鉴民间公益经验,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

  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发言人张庆峰表示,“我们希望能够跟政府出台的大病医保计划进行资源整合,但是这种可能性又微乎其微,一个民间公益组织很难进入到政府体系中去。我们也会继续进行试点。在试点之后,我们会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为政府提供不同地区的精算样本。”

  张庆峰说,“国家要求从新农合或者社保中结余资金,或者是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购买商业保险为城乡居民补充大病医疗,我们的模式也是这样,只不过我们是自己筹资为试点地区的儿童整体投保商业大病医疗。”

  张庆峰认为,政府目前出台的大病医保意见还存在问题,“中央并没有真正出钱,完全是依靠地方从新农合和社保结余中出钱,如果没有结余,地方就需要自筹资金,实际上会增加省市两级政府的财政负担,这样省市政府执行起来会比较困难”。

  根据他们的经验,张庆峰认为,政府接下来会遇到三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一是地域差异问题,因为是委托商业保险来办,商业保险一定会考虑成本问题。比如广东省做大病医保项目的话,因为其原来的报销比例就比较高,最终计算下来,广东省的保费会比较便宜。但是中国大部分贫困地区和中等欠发达地区,当地居民需要的保费反而会很高,因为原来他们的报销比例就比较低,而且这些地区的新农合和社保结余又比较少。其次是城乡差异问题,目前我国社保的保障幅度比较高,结余比较多,而新农合启动比较晚,保障比较低,结余比较少,但是国家统一规定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次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新农合投保要付更多的钱才能达到国家标准,社保要付的钱则相对较少。这样两种支付方式就产生了不平衡,因此在实际的执行中也容易出现问题。最后是系统接轨问题,商业保险如何与政府的社保基金和新农合接轨,完成报销实时结算,不用垫付,而且跨地区怎么处理,这些都涉及系统如何接轨的问题。我们在执行的时候也遇到了这些问题,希望将我们的经验通过合理的渠道传递到政府的相关部委,希望我们的试验能给政府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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