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各大企业正举办年会。日前杭州一女员工因不想跳舞被辞退。一天,在连续工作12小时后,王女士于晚上9点下班,可领导不让她走,理由是公司马上开年会,需排练舞蹈。但她很疲惫,且排舞没提前通知,就直接回家了。第二天,王女士被门店经理叫去谈话,“不准有怨言,不准在群里发言,不准有任何意见。”无奈王女士选择辞职。公司在她辞职后发布了辞退公告,列明三条辞退理由,其中包括对年会节目排练有怨言。(12月25日央视网微信公众号)
年末岁首,年会是很多企业必不可少的活动。企业举办年会是为总结一年的经营情况,表彰优秀团队和员工,激励全体员工的士气,展望美好未来,增强企业凝聚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氛围。一些有意义、有意思的年会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这类年会往往会成为同事之间难忘的共同经历。
有些年会却让职工感到厌烦,原因除了流程越来越“格式化”,项目总是“老三样”——表演节目、表彰先进、吃饭喝酒,更在于需要员工排练节目,少则要求每个部门出个节目,多则要求每个员工准备个小节目。不少企业年会的节目要求高、排练周期长、人力成本大,员工经常加班苦练,还不计加班费。如此年会不是职工的福利,而是职工的沉重负担,劳民伤财,不仅难被职工待见,反而会产生抵触情绪,本末倒置。
杭州王女士遇到的企业年会就属后者,甚至可以说,该企业年会的背后暗藏着职场霸凌和权力压迫。门店经理要求她“不准有怨言,不准在群里发言,不准有任何意见”就可证明这一点。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劳动法还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在王女士已连续工作12小时的情况下,经理再要求她参加年会节目排练,其合法性本就存疑,还以员工拒绝为由将其辞退,这不是职场霸凌和权力压迫,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