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头鱼”捕捞热潮,切勿因“小”失“大”

2024-06-27 06:55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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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

“潮头鱼”捕捞热潮,切勿因“小”失“大”

2024年06月27日 06:55   来源:红网   陈佳佳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新安江水库因持续强降雨而开闸泄洪,却催生了下游地区部分民众下水捕捞“潮头鱼”的乱象。针对该事件,建德市和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出提醒,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沿江区县市居民应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准备,尽量减少外出,切勿在江边逗留观看,严禁捕鱼、捞鱼、近水游玩等。(6月25日 红星新闻)

  回溯过往,此类事件屡见不鲜。在长江泄洪、古洞水库排水、北京平谷某村水库泄洪等汛期期间,总有民众不顾风险,为了蝇头小利,冒险捕鱼,最终身亡,引发悲剧。利益为“小”,生命安全为“大”,切莫为了小利而丢失性命。

  小利之小,不若生命之重。捕捞热潮中,人们为图便宜,冒险捞鱼是为小利。一条鱼的价格,在市场中并不昂贵,甚至在某些促销时节,消费者可以以低廉的价格抢购到新鲜的海鱼。尤其是在靠海的城市,鱼的供应量丰富,其经济价值自然被稀释。

  而生命为重,是因为此亡之后不复生。人的生命只此一次,身亡之后不可再来。如果大家为了贪图便宜去捕捞潮头鱼,却白白丢掉自己的性命,这无疑是一种错误的选择。我们应该明白,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去享受生活的美好,创造更多的价值。一旦失去生命,所有的机会和可能性都将随之消失,再多的鱼也无法弥补生命的损失。

  生命之重,在乎国家,更在乎自己。《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其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国家为了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制定了如此庄严的法律条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却发现自己并未给予生命足够的重视。在法律上,我们确实享有不被他人侵害的权利,但往往我们却成为自己生命安全的最大威胁。我们都应该反思并重视自己的生命安全。生命只有一次,它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们实现梦想、追求幸福的基石。没有生命,一切都将化为泡影。

  贪图便宜、追逐小利,是人的劣根性,大部分人都幻想着天上掉馅饼,但殊不知每一次吃的馅饼都是有代价的。在捕捞“潮头鱼”的活动中,尽管人们可以不花一分钱捕捞到鱼,但随时都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因此,在追求利益的同时,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冒险,不要因为短暂的利益而失去长远的幸福。只有珍视生命,我们才能真正地享受生活,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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